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作者:□文/黄 芳

[提要] 可持续发展观的深入,公司社会责任日益受到重视。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治理的核心机构,它的治理结构直接关系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本文拟采用文献研究法,试图从董事会结构的成员构成、领导权结构、规模、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四个维度,研究其对公司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

关键词:董事会结构;公司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社会责任关系研究综述

一、董事会成员结构与公司社会责任

董事会的成员结构组成对董事会治理效率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国内外学者大多数从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类别、背景、性别特征这三个方面,来研究其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影响。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类别。李斌(2010)将董事会成员分为执行董事、灰色董事、独立董事三类。执行董事来源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较注重企业短期经济利益,会规避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带来的成本与风险;灰色董事属于公司外聘,外部视野较广阔,但自身的经济利益又受内部管理层的控制,容易偏向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不像执行董事容易同经理人员合谋,也有别于灰色董事受商业利益驱使,除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外,还适合治理消费者保护、社区、环保等社会责任问题,监督管理层社会责任履行情况。Fama(1980)、Rose(1990)、Ibrahim(2003)、吕立伟(2006)、秦琴(2013)等学者也认为经理人员作为执行董事会过分关注自身利益,容易产生短期行为,独立董事的引入可以使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各方利益,提高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然而,Bleak(1999)、Mcguire(2003)、Deckop(2006)提出执行董事在持有较高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下,会比外部灰色董事、独立董事更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更有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王化成(2003)、马连福(2007)、韩彩彩(2012)等也提出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并未显著改善企业社会责任。陈留彬(2003)、刘文(2007)、宁雪(2012)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董事会成员结构中增加员工代表,可以实现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公司社会责任更好的履行。

(二)董事会成员背景。Carpenter & Westpha(2001)、沈俊伟(2006)、李菁(2013)通过研究发现董事会治理行为偏向与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过往的经验有密切的关系,如会计专业背景的董事会较关注企业财务报告的披露、具有法律背景的董事较关注企业经营的合法性、过往有在大型国企担任高管的董事会较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

(三)董事会成员性别特征。Siciliano(1996)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得出董事会成员中男女性别比例较均衡的企业,比男女性别比例悬殊相差较大的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要高。Ibrahim(1995)针对标准普尔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显示,男董事较关注企业经营效益,女董事则偏向塑造公司形象,会积极去承担一些社会责任。Wiliams(2003)、刘金川(2014)认为女性董事比男性董事更具有同情心,会更容易作出一些加大扶助贫困员工、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也会对社会捐赠呼吁做出积极响应。笔者认为,公司应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成员结构,吸收包含管理层、外部专家、普通员工、债权人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公司内外部利益才能得到权衡,董事会的决策才更具有全面性、战略性,公司社会责任水平才能提高。

二、董事会领导权结构与公司社会责任

董事会领导权结构主要表现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位是分离还是合一,它关系到董事长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也决定了总经理会不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国内外学者就董事会领导权结构对公司社会责任影响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两职位分离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水平。Sieilian(1999)、Sora(2004)通过研究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合一会削弱董事会的监督、决策能力,不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位分离的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要多。洪杰(2010)认为两职位分离可以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指数,因为两职位分离状态下,董事长更能保持其独立性,总经理又多了一层监督,更容易考虑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两职位合一有利于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水平。Nada & Andrew(2007)提出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董事长能够以超越部门的经济利益观去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秦丽娜(2012)也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位合一,可以减少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协调沟通时间,在公司发生社会责任危机时,董事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人员听取意见,并以最快的速度对社会不良影响做出决策。

(三)董事会领导权结构与公司社会责任关系不明显。王建琼、何静谊(2009)通过实证研究证实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兼任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是由于我国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董事长并没有最终决策权,对总经理的监督也会弱化,所以两职是否分离对公司社会责任影响不大。

笔者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是否分离,关键在于两职设置的动机,如果领导成员能够考虑多方成员利益,领导权结构的设计可以富有弹性,既能给董事会结构设计留有创新空间,又能兼顾社会责任的履行。

三、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社会责任

董事会规模会影响到公司社会责任水平,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证实。但董事会规模如何确定却备受争议。

(一)董事会规模较大有利于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水平。Dailay(1999)、Minow(2004)、沈洪涛(2007)、宣杰(2014)通过大量研究提出:公司董事会规模较大,可以吸收不同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专家,利用他们丰富的资源优势,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也便于将员工、债权人等不同的利益关系代表者吸收进来,使董事会的履责范围更广、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从而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

(二)董事会规模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水平。Lipton & Lorsch(1992)通过数据检验得出董事会规模在超过10人时,会导致董事会机构臃肿,沟通、协调成本加大,董事会治理缺乏效率,也容易导致一些董事搭便车,使董事会成为少数人的利益代表。Jensen(1993)对此持有同样观点,认为小规模董事会比大规模董事会能提供更好的监督,董事会规模最好不要超过8人。

(三)最理想的董事会规模。Lipton & Lorsch(1992)董事会人数过多会造成董事会功能紊乱,决策效率低下,董事会人数过少容易造成管理层缺少监督,忽略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因此,他们认为最为理想的董事会规模应为8人或9人,当领导权结构两职位合一时,董事会容量在7~9人最为理想。在董事会规模确定上,笔者与刘春生(2010)持有同样看法,认为适当的组织规模可以扩宽董事会成员的视野和知识基础、削弱大股东控制、增强集体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这样董事会在讨论公司社会责任议题时,需要统筹兼顾公司内外各方意见并协调多种矛盾。因此,其董事会规模适当扩大可以确保讨论的充分性与决议的有效性。

四、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公司社会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不少学者认为仅仅依靠每年的例行会议很难有效的推行公司社会责任,只有设立若干的专门委员会,才能保证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也能继续落实社会责任。李斌(2010)认为董事会设立公司治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可以提高董事会治理效率,避免频繁召开董事会带来的高成本,日常由这些委员会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使公司社会责任的治理成为常态化。Heriques(2001)的研究认为社会责任审计应该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民间团体,使利益相关者能真正的参与到对信息质量的监督过程中去,保证公司社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郑惠惠(2008)也指出董事会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保证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审计信息真实可靠、可以减少舞弊行为,从而降低社会丑闻发生概率,提高公司的社会公众形象。Hillman(2001)、Schimidr & Brauer(2006)认为董事会设立专门的战略委员会,将公司战略目标与社会责任战略管理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在战略规划中公司资源的分配决策同社会责任战略保持一致,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Sora.The ethical dilemma of merging the roles of CEO and chairman of the board corporate governance[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2004.24.

[2]李斌.董事会治理结构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研究[D].湖北:武汉大学,2010.

[3]洪杰.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关系的实证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10.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

作者:□文/刘艳芝

[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相关性研究近年来已成为国际和国内学术界一个十分活跃的研究领域。本文基于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要观点,着重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企业更好地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价值;财务绩效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最早源于美国。Bowen(1953)认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此后,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国外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研究。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正相关。例如,Lee(1971)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长期利益的最大化。Ruf(2001)等的研究也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反而会降低企业价值。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会发生成本,导致企业利润下降,企业价值降低。如Vance和Holman(1975)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越多,企业后期价值越低的结论。

国内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张建同(2007)等人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田虹(2009)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中国通信行业的经验数据为样本,分析了通信行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张兆国(2013)等人以我国2007~2011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交互跨期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滞后一期的社会责任对当期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钱瑜(2013)收集2006~201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石化及塑胶行业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典型相关分析方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具有正相关性。

二、相关理论基础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有很多,但是学者们一般认为,最早系统性地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的是Bowen(1953)。他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是指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所期望的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

美国管理学大师Stephen P.Robbins(2005)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社会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我国的周三多教授(2005)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非强制性、非官方性、普适性、扬善性等特性,主要包括企业对环境、员工、顾客、竞争对手、投资者和所在社区的伦理行为,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能使企业自身效益得到提高,而且还能够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并且对企业所有者(即股东)负责的同时,企业还应该追求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积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遵守社会伦理道德、行业准则、职业道德、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以实现企业、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追求企业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和长期绩效最大化。

三、现状分析

(一)相关研究评述。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时主要用评价企业赢利能力的财务指标来表明企业价值,如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资产净利润、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结论主要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正相关、负相关和不相关三种关系。

1、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正相关。Griffin和Mahon(199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两者成正相关关系。原因在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资金成本,但是相对于这种行为的效果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责任行为的结果将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保护,使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得到各个方面的支持和援助,从而将从各个方面导致企业价值的上升。国内的李红玉将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联的人划分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并通过实证分别研究他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结果表明企业的不同利益主体都对企业绩效产生作用,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传统的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并不矛盾,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朱瑞雪(2004)等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增强企业的差异化优势,提升企业的信誉度,有助于企业建立与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是正相关关系。李琦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理财目标具有影响,企业应该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最后指出企业责任是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的一个约束条件,并指明二者之间的一致性。蒋红芸和景珊珊(2013)认为企业的一系列社会责任行为有助于自身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同时,由于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学者开始研究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交互跨期影响,张兆国、勒小翠和李庚秦(2013)运用CMM方法发现滞后一期的社会责任对当期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影响,当期财务绩效对当期社会责任有显著正向影响。

2、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负相关。Friedman(1989)认为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消耗了企业的资源,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利润减少,与其他相对缺少企业社会责任的竞争对手相比就会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从而降低企业财务绩效。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是负相关关系。Vance(1975)在早期的研究中选取两个样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做得较好的公司,其股票市场价值低于对照样本,即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负相关。王建琼等以每股收益衡量企业价值,并分别研究其与政府、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与政府呈正相关关系,而与供应商则相反。顾湘等选取沪市A股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依据报表数据,结合系统论、价值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企业价值与股东社会责任呈明显正相关关系,而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呈负相关关系。李正(2006)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问题。结果表明,从当期看,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企业价值越低;但从长期看,根据关键利益相关者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企业价值。林晓华、林俊钦和高燕(2012)实证检验发现企业价值与生态社会责任呈负相关关系。

3、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不相关。Alexander(1978)等人,借用前人的样本数据实证研究发现,经过风险调整后的股票市场回报与企业社会责任不相关。刘长翠(2006)等人,在样本的选择中考虑到行业的差异性,分行业进行研究,发现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与社会责任贡献率不相关。Soana(2011)单独以银行业为研究对象,验证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无显著相关性。

上述综述表明,研究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方法的不同以及绩效衡量指标存在差异性。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仍有争议,但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倾向于认为二者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关注,但是对于社会责任的理解仍然较为模糊,常常同可持续发展、绿色企业、企业公民义务等术语交替使用。多数企业管理者依然把经济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战略目标,直接导致目前日益凸显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售、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产生等。此外,许多企业管理者认为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消耗了企业的资源,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降低企业财务绩效,他们没有把社会责任和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甚至有些企业将承担社会责任狭隘地理解为慈善捐赠,导致捐赠的多少成为评判企业社会责任强弱的标准,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和压力。

2、企业社会责任法规不完善。目前,有关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规还不够完善。政府现阶段在社会责任方面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如完善相关法律文件和细则、健全相关标准、成立专门的推进机构、拟定系统可行的推进规划以及完善相关监督体系。不仅认识到对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的重要性,还要从相关法律法规上整体进行推进,明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责权界限,正确引导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四、完善建议

(一)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设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将社会责任化作企业的内在资源,形成企业员工共同拥有的价值观和理念,并强化成为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通过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树立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改进企业经营和实践活动对各利益相关方、社会和环境所带来的影响,通过建立正确的生产经营理念,企业从自身文化、管理、人事、制度、机制等方面转变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形成和巩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企业股东及员工而言,要积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把企业社会责任观视为企业核心价值及企业战略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争取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全面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完善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的法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也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来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来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按照评价体系要求进行文明安全生产。这不仅仅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丰富人民生活,把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其中需要政府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机构推进社会责任的可持续性,加强符合我国国情的体系建设和指标运作,通过政策支持和媒体宣传引导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活动,同时为企业提供培训,保障社会责任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兆国,靳小翠,李庚秦.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交互跨期影响实证研究[J].企业研究,2013.8.

[2]钱瑜.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的典型相关分析——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J].企业经济,2013.3.

[3]王清刚,李琼.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机理与实证检验——基于供应链视角[J].宏观经济研究,2015.1.

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作者:□文/冯丽丽 陈 明

[提要] 近年来,我国企业意识到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采用自上而下的社会责任推进方式,使得管理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影响凸显出来。本文选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经验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从管理者视角出发,通过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社会责任;管理层年龄;管理层受教育程度;管理层薪酬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家文化与现代公司治理的融合性研究”(项目编号:HB15GL036)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的实证研究——以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为例

一、引言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关注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为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并且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同时,我国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际上就是指国有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更应强调其社会责任。

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层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只有自觉的承担其社会责任,强调对人和自然的关注,保障消费者、政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尊重。管理层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分析,企业内高管人员的性别、年龄、教育背景及薪酬等特征对组织的战略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利用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的数据试图从管理层特征这一视角,分析其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性,为企业管理层人员的选拔和安排提供理论依据,为企业长远发展回馈社会提供切实的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目前,国内外关于管理层特征的研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仅仅限于单独研究,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其管理层特征相联系的较少,因此本文的研究方向是管理层特征(管理层薪酬、受教育程度及平均年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

Hambrick和Mason(1984)提出了不同的管理层特征在战略上会有不同的选择,从而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的“高阶理论”。“高阶理论”认为,不同的管理层特征在战略上会有不同的选择,从而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高层管理团队的认知能力、感知能力和价值观等心理结构决定了战略决策过程和对应的绩效结果。不过,高层管理团队的心理结构难以度量,而高层管理团队的人口背景特征,如管理层人员年龄、管理层人员学历背景及管理层人员的薪资报酬等是可客观度量的,且与管理者认知能力和价值观密切相关。因此,本文选取管理层平均年龄、管理层的受教育水平和管理层的薪资报酬三个管理者特征,对管理者特征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分析。

黄旭和李卫民(2010)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在我国的企业中,高管的平均年龄、职业经验对企业战略类型的变化有显著负相关关系。年长的管理者与年轻的管理者价值观不同,年轻的管理者进行决策的时候对新事物新概念的接受能力更强,更愿意冒险,也表现得更愿意进行变革,而年长的管理者进行决策的时候,社会责任感更强,越能够考虑企业利益、社会影响、环境污染等多方面的诉求,也就越有可能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据此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H1:在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平均年龄越大,社会责任履行越好。

Wiersema和Bantel(1992)发现管理层人员受教育程度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越高,企业越容易发生战略变革。程玉婷(2012)通过研究表明高管的性别、年龄、教育水平等因素都对企业战略起到了较大影响。受教育程度与管理层成员的认知能力与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一般教育水平越高,对知识、技能、信息处理的能力越强。较广的视野与眼界也使他们更能够做出有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战略决策从而对企业的绩效产生积极地影响。据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H2:在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受教育程度越高,社会责任履行越好。

ohnson和Greening(1992)通过高层管理者产权的角度研究高管在企业中获取的利益,研究发现高管产权对企业的社会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高管在企业中获取的利益越高高管越倾向于重视企业的社会绩效。刘婷婷(2013)研究发现企业绩效的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推动作用,并且出具社会责任报告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而改善企业的绩效。企业的绩效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存在联系,客观上来说,在企业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情况下,管理层的薪资报酬也会相对较高,也更有利于管理层将目光放长远,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会更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据此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H3:在同等条件下,管理层薪资报酬越高,社会责任履行越好。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本文选取2011~2013年度沪深市中被润灵环球纳入评价系统的资源类国有企业作为初始样本,剔除了部分数据缺失和以ST、*ST、SST、S开头的样本,最终得到32个样本,96个观测值。本文数据除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来源于润灵环球的社会责任评价总得分外,其余的管理层年龄、薪酬及学历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控制变量数据由年报披露数据自行计算得出,并以spss17进行分析研究。

(二)模型设计。设立模型(1)来研究管理层年龄、管理层受教育程度及管理层薪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模型(1)如下:

CSR=a+b1X1+b2X2+b3X3+b4X4+b5X5+b6X6+e (1)

其中,CSR是因变量,代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用润灵国际社会责任报告评价总得分表示;X1、X2、X3是自变量,分别代表管理层年龄、管理层受教育程度及管理层薪酬;企业管理层平均年龄用管理层各成员年龄的和与其管理层规模即管理层人数之比来表示;管理层的受教育程度采用对学历赋值法:1代表高中或中专及以下,2代表大专,3代表本科,4代表硕士研究生,5代表博士及博士后。并用管理层人员受教育水平之和与管理层规模之比求出的受教育水平平均值来衡量该公司管理层的受教育水平;管理层薪酬用年度薪酬平均数来衡量。X4、X5、X6是控制变量,分别代表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营业收入。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本文就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中国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分极大值为81.7,而极小值仅为23.03,说明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差距较大。同时,润灵环球的社会责任评级中显示全国上市公司2013年的平均分数为38.98,而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分均值达到40.54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相对较好。一方面可能与企业国有性质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与近几年国家环境治理力度加大有关,提高了资源型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水平。管理层年龄平均值为51.45,极小值为46.48,极大值为59.79岁。管理层受教育水平均值介于3和4之间,受教育水平在本科和研究生之间,说明管理层对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管理层薪酬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6.11万元和87.64万元,说明不同企业管理层薪酬水平差距很大,可能与企业分布地理位置、企业绩效有关,也可能与某些公司采取高薪激励制度有关。(表1)

(二)相关性分析。本文就各变量2011~2013年相应数据做出相关性分析,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自变量管理层年龄、管理层受教育程度和管理层薪酬均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呈现显著正相关,其中年龄和受教育水平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管理层薪酬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控制变量中营业收入与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净资产收益率与社会责任呈正相关关系,但是不显著,而资产负债率则与社会责任呈负相关的关系。(表2)

(三)多元回归结果及分析。本文就各变量2011~2013年相应数据做出回归性分析,如表3所示。在表3中,管理层年龄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相关,假设H1成立,可能的原因是年长者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可能给企业带来更稳定的经济效益,从而使企业有更多的资本来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层受教育水平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相关,假设H2成立,验证了管理层受教育程度越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越好,可能是管理层人员学历越高、素质越高,越会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也更能够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企业的发展,从而更加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然而,管理层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不显著,这可能与样本数量有关,也可能与选取行业比较单一及企业性质比较单一有关。也可能说明提高管理者薪酬,不一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帮助。控制变量中,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报酬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显著相关;营业收入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显著正相关,与相关性分析结果保持一致,说明公司规模越大,收入越多,越注重企业对外形象,同时也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表3)

五、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对纳入润灵环球社会责任评价中的资源类行业的管理层特征进行研究,考察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怎样的影响。具体而言,管理层年龄和受教育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然而企业管理层薪酬与社会责任的履行没有显著相关关系。由于客观原因,本文也存在一定局限性。管理层特征只考虑到了三个因素,而没有分析管理层特征中的性别、任职期限等因素。此外,获取的管理层特征信息数据可能不完善。本文选取资源类国有上市公司2011~2013年的数据作为样本,样本量小及行业单一也可能导致研究结果不准确。

(作者单位:河北地质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Hambrick D.C.and Mason P.A.“Upper Echelons:Organization as a Reflection of Its Managers”.Academy Management Review,1984.

[2]Wiersema M.F,Bantel K.A.“Top Management Team Demography and Corporate Strategic Change”.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2.35.1.

[3]Knight,D.J.“Performance Measures for Increasing Intellectual Capital”.Strategy & Leadership,1999.

[4]沈洪涛.公司特征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3.

[5]孙德升.高管团队与企业社会责任:高阶理论的视角[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4.

[6]黄旭,李卫民.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特征与战略变革关系的实证研究[J].中国会议,2010.

地方性政策法规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作者:□文/杨 韵1 罗世华2

[提要] 政策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至关重要的外部推动力量,其中地方政府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尤为重要。本文分析地方性政策法规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作用,并以深圳和顺德为例,剖析两地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实践经验,并分析比较两地政策差异,提出地方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政策引导

项目基金:2016年度顺德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顺德区龙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及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6-YB7)

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是企业内外部因素或者说是企业面临的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许多学者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时借鉴Schwartz & Carroll的概念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主要有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其中,经济动因和伦理动因属于内部动因,是企业基于经济利益和道德力量的主动行为;制度动因是外部因素,政府、法律法规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得不面对的外部环境,也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有重要影响。

一、地方性政策法规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的驱动作用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一系列社会责任问题如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生产事故、用工纠纷等凸显出来。我国目前主要采取政府管制措施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由于没有涉及任何关于成本最小化、资源配置效率的机制等问题,以激励为基础的市场机制也存在巨大的行政压力等实施困难,导致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非合作博弈,使得这些社会责任问题屡禁不止,政府虽投入较大,收效却未能如意。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制定合理的行政法规约束企业违规行为的同时,颁布实施一系列激励政策来引导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的研究,为国家解决社会责任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它将使企业从被动地适应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转变为主动的社会责任管理,把社会责任关注结合到企业战略管理中去,创造更为和谐的柔性化社会责任管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质量,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地方政府以政策去引导和规范企业负责任的行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市场激励和社会监督与服务机制来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从2004年开始,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陆续采取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政策。2004年5月,常州市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2007年5月,深圳市政府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同年7月,上海市分别发布了《浦东新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和《浦东新区推进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三年行动纲要(2007-2009)》,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这是我国地方政府首次以行动纲要的形式确定社会责任建设具体目标、实施的具体形式。2008年浦东新区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企业社会责任导则》,这是我国首个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

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目标,直接体现在对具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起到表彰、鼓励的作用,政府与企业法律关系的进一步理清为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法律环境,使企业感到他们的负责任行为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从而激励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帮助那些努力追求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为他们提供各种的渠道以获取不同方式的帮助。以此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地方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实践——深圳和顺德比较研究

(一)深圳市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深圳是中国出口重镇,外贸出口总额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位。由于与国际市场联系密切,较早接触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深圳市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赞同和推动下,深圳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持积极的态度。2006年,深圳市将“建立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列为重大调研课题,专门成立课题组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2007年5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率先建立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框架。

2015年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标准——“深圳标准”。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主要由一个意见、两个标准组成。一个意见是《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3月11日出台;两个标准是与《意见》配套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SZDBZ/Z 134-2015)》(以下简称《要求》、《指南》),于4月1日开始实施。《意见》提出社会责任评价实行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评价机构独立评价的工作机制。《要求》、《指南》两个标准化指导技术文件是目前我国第一个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二)顺德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顺德是珠三角地区著名的制造业基地,以工业为主导、三大产业协调发展。30多年的改革创新,以产业集群、自主品牌、民营经济和顺商文化为特色的顺德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形成家电、通用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家具制造、精细化工、金属材料等配套产业集群,连续4年蝉联全国百强县区榜首,截至2015年拥有上市公司17家。由于乡土文化、外向型经济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因素,顺德企业也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2014年顺德区委托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对顺德的300家“龙腾企业”(区内300强)进行调研,旨在发现“龙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闪光点,发挥其示范效应,培育工商界回馈社会的自主意识,促进相关扶持政策与企业履职情况挂钩,形成协同共治良好氛围,并带动公众参与,提升改革的社会参与度。

课题组于2014年底发布了《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底完成了《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并计划在2016年正式出版结合研究报告和顺德特色企业社会责任典型案例集的书——《企业社会责任在顺德》。

(三)深圳和顺德两地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比较。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差别,社会文化环境有所不同,深圳和顺德两地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和举措呈现出了各自的特点。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推动企业社会的驱动力还主要来源于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上。例如,深圳市是一个国际化、开放型城市,集中了大量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型的企业,面临着农民工安置、国际采购商验厂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这促使深圳政府调整了其发展战略——从以忽视社会和环境利益为代价追求发展的战略转变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平衡发展的战略。

而顺德作为处于珠三角腹地的县区级城市,其国际化程度和开放自主性远不及深圳,因此在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层面、配套激励措施方面也相对落后于深圳。具体从以下几个层面分析:

1、政策性质。从政策性质层面来看,深圳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包含“一个意见、两个标准”,既有纲领性的文件,又有具体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评估方法类的评价性文件,是目前我国第一个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而顺德仅是一份评估指标体系,缺乏政策纲领性文件,也没有具体的指导性评估方法和量化的评估标准。

2、评估内容。从具体的评估内容来看,深圳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文件规定了社会责任的7项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公开透明、合乎道德的行为、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尊重人权。并阐述了社会责任7项核心主题,包括:企业治理责任、人权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责任、环境责任、公平运营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社区参与和发展责任。(图1)

顺德的《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了消费者关怀、员工关怀、社区参与与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在内的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58个具体评价项目。(图2)

表1比较了两地政策对社会责任七大主题的覆盖情况,可见深圳标准相比顺德标准要全面完整。(表1)

3、适用对象。深圳标准在《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中明确指出社会责任的七大主体与每个企业都相关,但并非七项主题中的每项社会责任事项要求都同等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水平,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及利益相关方期望,并在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识别确定每项社会责任主题中的具体社会责任事项与优先事项。并期望使用本文件的企业不仅仅满足于符合要求,而且更关注自身社会责任绩效的提升。顺德的《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主要针对顺德的300家龙腾企业。顺德区在2010年开始推出“龙腾计划”,在申报的企业中遴选出300家企业在财税、融资、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等7个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入选的300家龙腾企业虽然只占全区企业总数的1.5%,规模以上企业的10.5%,但经济总量却占80%以上。

4、推进措施。深圳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社会责任深圳标准的出台,共提出11条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申报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活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级、★★级、★★★级。在评价有效期内,对通过责任评价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法规框架内提供有关便利服务。如人居环境部门拟对获得★★以上等级企业,在日常环保监管中适当调整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频率;对获得★★以上等级企业,税务部门拟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绿色通道;外事部门拟对获得★★以上等级企业,在企业员工因公渠道办理赴港澳手续和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时给予优先审批办理;对获得★★★等级企业,根据业务需要提高相关企业多次往返港澳签注的比例。顺德《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旨在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示范效应,通过调研报告和案例集书稿的发布,主要起到对企业正面宣传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策建议

(一)以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税收不仅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方式,也是鼓励与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首先,在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予以相应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税法对于公益性捐赠实行抵扣所得税制度,然而又对公益性捐赠的范围做出种种限制,实际扣税比例不高,使得激励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其次,在税收过程中,政府也应当注重适当提高优惠税额,考虑再度扩大免税受赠主体范围,简化减税、退税办理流程,使企业的慈善捐助都能切实享受免税激励。最后,政府应当完善税法,对于一些可能对环境造成伤害和对生态造成影响的生产活动,增收环境保护税,以税收进行调节与控制,运用负激励的手段鞭策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关注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披露制度。目前,我国提倡上市公司必须提交每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且也在不成文规定地情况下较严格的实施,且效果显著。借鉴这一措施,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申报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活动。出台政策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多样化的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披露,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责任。

(三)以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政府通过创建一系列的项目,奖励在评估中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项目交给在社会责任评估中表现良好的企业,不仅能激励企业继续发扬,更好地实现社会价值,也能对其他企业形成鼓励与压力。从而引领商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与践行。一方面从经济财政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与帮助;另一方面也将先进的技术与项目介绍给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实现双赢;其次,政府应当创建一些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公益性质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将其外包给企业,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

(四)通过社会组织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是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首先,政府应当提高社会组织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准入。专业的社会组织能为企业提供咨询,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企业通过咨询,与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其次,通过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估,形成各企业之间履行社会责任成效的对比,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能做到科学、专业地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评估。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可以根据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起到鼓励与鞭策的作用。

(作者单位: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

主要参考文献:

[1]Schwartz,M.S.& Carroll,A.B.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ree Domain Approach[J].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2003.13.4.

[2]姜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及影响因素[J].企业家天地,2013.2.

[3]周霞.试论我国地方政府主导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困境[J].求索,2010.5.

[4]唐璐瑶.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政府引导问题研究文献综述[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0.

[5]林曦.政府推动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的构建[J].行政与法,2012.9.

[6]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2015.

[7]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要求(SZDB/Z 133-2015)》.2015.

[8]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SZDBZ/Z 134-2015)》.2015.

[9]顺德区《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阶段性成果).2014.

[10]顺德区《顺德龙腾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阶段性成果).2015.

[11]刘丽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财税政策思考[J].地方财政研究,2009.1.

[12]丁关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及对策[J].铜陵学院学报,2012.11.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作者:聂天衡

[提要] 当前食品行业诸多安全事故频发,这些都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健全有密切联系。本文分析食品企业的特点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涵盖的内容;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针对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食品行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改善措施

一、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这一理念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和环境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等。它来源于对人类生命权力的尊重,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一是对消费者的责任。食品行业上市公司应以对消费者履行其社会责任为首要责任。民以食为天,对消费者来说,食品安全是首要责任,只有安全的食品,消费者才能食得放心、安心。

二是对股东的责任。企业作为股东实现利润的工具,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收益,所以食品企业对股东的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获得利润,并在日常经营中维护其利益。而食品企业要盈利就必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企业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食品数量与质量需求,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责任。

三是对企业员工的责任。员工作为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包括提供合理的工资和福利、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四是对社会公众的责任。作为社会法人,食品企业应参与所在社区的公益活动或慈善活动,承担对社区居民应负的责任。同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防止环境污染,尽量使用绿色包装,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上述四个方面的责任构成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其中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整个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各责任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企业在强调核心和基础的同时要保持责任体系的平衡。

二、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

基于对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分析,本部分从认知和承担两个方面阐述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一)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现状。食品企业方面,之前有些企业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感觉非常陌生,甚至根本不知内容是什么。在向政府提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中,仅有少数几家食品企业在其中,并且都没有把食品安全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不知是故意回避还是没有认知到。但是,在当今食品行业的大环境下,频发的事故使得社会开始关注社会责任,迫使食品企业不得不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因此,目前不管是消费者还是企业对社会责任已有了基本的认识。

(二)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现状。近年来,食品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接连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其承担现状令人堪忧。通过对商道纵横网上的数据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15年食品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有67家,比起2014年的72家不增反降。可见,食品行业普遍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的重视程度有所欠缺。食品企业应当承担保证食品的安全健康,主动公开产品的有关信息,以及事故赔偿责任。可从近几年的现实来看,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现状并不乐观,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接着2009年的 “问题鸡蛋事件”,然后到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地沟油”等事件,以及2016年的“饿了么黑作坊”事件无一不说明了食品企业对消费者责任的漠视。

三、改善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措施

针对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及食品行业的特殊地位,我国必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体系和监督机制,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强化食品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认知及承担。

(一)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1、全方位地向食品企业宣传社会责任观念。在当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使企业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督促他们承担起自身的责任。首先,应通过媒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履行社会责任光荣的浓厚氛围。让食品企业在积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中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企业本身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政策引导,如对公众投票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给予税收或其他方面政策的优惠,以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并培养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习惯。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建立客观有效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近几年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从中不难看出,这些事件的背后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的缺失。在公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不仅仅是一个动听的口号,更是企业获得消费者认可,获得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食品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形式之一,在被赋予存在和经营权利的同时,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负责。因此,政府应逐步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应在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做统一界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认证体系(如SA8000),以及包括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监督在内的多重评价体系,推进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机制,以敦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我国接连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分析:一是问题大多在源头;二是人为因素使然。这一事实表明,食品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要使社会责任成为食品企业的自觉意识和普遍行为,仅靠良心发现和道德唤醒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落实企业承担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市场激励和社会监督与服务机制来积极推动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食品企业应自觉履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主体,必须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制定长期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食品企业是其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主体,必须充分认识到在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公众意识增强的环境下,社会公众是企业的生长环境和利益来源,只有与社会公众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食品企业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食品企业要把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战略目标;其次,将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从制度上保证社会责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此外,要健全组织结构,可以设立社会责任战略发展部或社会责任管理部之类的机构,统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管理职能,把社会责任管理贯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各个层次。

2、加强企业全员社会责任意识。食品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准的高低,因此食品企业应把社会责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风气,以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面提升。食品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教育,把社会责任的理念灌输给各个部门以及广大员工,使之充分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提升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3、树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企业经营观念是生产经营者组织和管理的指导思想,也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说到底是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经营观念的反映。因此,企业应以社会营销观念为指导,树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重塑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也必须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相应的责任。

4、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近几年,食品行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事件屡见不鲜,但从事件的背后不难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其企业形象每况愈下。因此,对现今的食品企业而言,树立起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是非常有必要的。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满足其需求的高质量食品。要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全程监测和控制食品生产,尽量避免或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第二,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食品企业应该向社会披露有关产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投入情况,以及金额、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风险防范情况、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及为此支付的费用数额等。此外,社会责任报告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外部评审。

(三)消费者应承担直接监督者的职责

1、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认知。食品是人们生命安全的初级保障。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还影响着我们的生命健康。食品效用的双重性表现了一个矛盾的事实:一方面劣质的食品仍在不断地侵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以必要的食品来维持正常的生命和健康的需要。人们往往是在食品导致消费者不适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时才能对食品质量做出一种安全程度的判断,这种食品的双重性和后验性,决定了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对消费者的重要意义。

2、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在食品环境如此混乱的情况下,消费者为了自身生命安全更应该要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首先,多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主动对当今食品环境进行一定的了解,并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使更多人关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借助社会舆论促使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次,消费者还要及时反馈自身消费安全的信息,把自身消费安全与公共消费安全结合起来,做到个人消费与社会消费的信息互动,从而从社会整体上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

3、增强维权意识,以督促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出的状况下,消费者应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在自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们消费者多项权益,我们应该主动运用这些权利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促使食品企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四、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食品行业现今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令人担忧,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食品企业要采取一些措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应该认识到在目前形势下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否则将会被社会淘汰;政府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强制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法企业应给予严厉惩罚,保证食品的安全;消费者更应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状况与自身生命安全的关联性,要主动关注食品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坚决抵制其产品。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侯婷婷.公司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2009.

[2]鲍晓云.我国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美大学,2014.

[3]黄雪菱.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2012.

[4]刘艳.论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