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发展方式的变革

作者:黎友焕、赵景锋

   内容摘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社会、政府、经济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和谐发展的枢纽性工作。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预示着企业经济活动的行为和方式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即企业的发展目标、增长方式、利润观念、与资源的关系、产品成本优势来源、发展要素、收益趋势等方面都将产生新的变革。

   一、在首要目标上,由求生存到求发展

   “企业只有先生存下来了,才能寻求发展”,这是人们长期以来的普遍思维模式,已成为企业界流行的一句口头禅。其理论渊源是古典经济学中的亚当•斯密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理论和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然而,这种在传统经济时代有效的演进逻辑,在现代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却很可能是一个陷阱。因为,在传统的经济条件下,市场相对较封闭,竞争不够激烈,企业与环境、社会的互动程度还不十分强烈,企业的生存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其他的企业短期内不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存,因而企业不发展也有生存的可能,必然是可以先求生存再图发展。然而,在现代社会的规则理性、制度规范和程序公正的社会新环境中,企业除了应对市场的全方位竞争之外,还要恰当地处理企业与社会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一旦出现不和谐关系,便会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企业在成立开始便无法回避其社会责任,要从发展的战略高度超越生存目标。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就说:“无论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基本的伦理规范都是任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准则;较高的道德水准对于经济的繁荣和持续的经济成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如果再按传统的“先生存,再发展”的演进逻辑进行经营管理,企业不仅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连基本的生存目标也难以维持。 

   二、在增长方式上,由外延式扩张到内涵式增长

   我国企业历来普遍偏重“量”的增加,往往以低成本、低价格、低附加值赢取市场优势,严重忽略了企业“质”的发展。这种以牺牲环境和忽视人力资本为代价的传统的外延式的发展模式必须转向以数量增长、质量效益、生态平衡、劳动保护、人文关怀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外延式扩张是一种粗放的经营模式,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问题。内涵式扩大增长方式,通过改革创新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过去企业由于普遍认为创新管理制度和改革管理方式存在较大的难度,尤其是类似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管理方式会增加管理的成本,因此回避内涵式而趋就外延式发展,但是,在目前社会提倡人文精神的今天,外延式发展已经受到了抵制,内涵式的发展却能快速提高竞争力。比如,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绩效就成为正比,“一些问题乍看上去只与成本有关,经过仔细研究和假设投资分析后,这些问题证明是赢得竞争优势的机会。就像‘质量成本’经常证实为负一样,提高质量的花销,‘与环境和睦’生产过程的成本,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经济利益。”(Christopher D Ittner,2992)《财富》在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中发现,95%的被调查者坚信在今后的几年中,他们必须采用更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行为以维持他们的竞争优势。(J. Bamford,1993)

   三、在盈利观念上,由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到追求企业、社会利润最大化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资本全球化、市场全球化和贸易规则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以更快的速度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同时也打破了国际社会的传统利益格局和调整机制,加剧了社会矛盾,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出现了强烈互动,企业作为主要社会主体的重要功能被大大释放,同时社会和政府对企业的要求也进一步加强。企业不仅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还要为创造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而努力。“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Keith Davis,1960)消除贫困、促进社区发展、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维护职工权益被有远见的企业家们视为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在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中,企业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终极目标显得过于狭隘和自私,而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则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原则,承担社会责任是当前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条件,美国“由200家最大企业的领导人参加的企业圆桌会议,在其1981年的“企业责任报告”中指出,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矛盾的。“(乔治.斯蒂纳(Georg A.Steiner)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也就是说,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等等。

   四、在低成本优势的来源上,由压低工资到管理方式创新

   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具有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企业关注的是成本和利润,仅把人视为一种创造财富的“工具”,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利用”,把人简单地当作资源来利用,而忽视人的社会性,对“自动人”、“复杂人”的作用视而不见,任意侵害员工权益。近年来,我国各地出现的“民工荒”现象表明,单纯依靠低工资的劳动力降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已经不可取,工资在成本优势的来源作用已经大大削弱,廉价劳动力在生产要素中的价值地位也不断降低。迈克•波特(Micheal. E. Porter, 1990)早在《国家竞争战略》中明确指出,“竞争力与廉价劳动力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产业竞争中,生产要素非但不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其价值也在快速消退中。” R•爱德华•弗里曼和小丹尼尔•R •吉尔伯特(Freeman, R. Edward,Daniel.R. Gilbert,1982)在评价《追求卓越》一书时也指出:“优秀企业的秘诀在于懂得人的价值观和伦理,懂得如何把它们融合到公司战略中。”“这场卓越革命的基本伦理是对人的尊重。这是企业关心顾客、关心质量背后的根本原因,也是理解优秀企业难以置信的责任感和业绩的关键。”因此,企业的低成本战略应该构建在高科技应用和科学管理上,企业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就是科学管理的重要表现,是管理方式上的创新和突破,它将改变了企业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从过去主要依靠降低劳动力成本转变到提高管理效率,从过去与职工的对立利益分配关系转变到共同利益分配关系,从过去轻职工重生产转变到以依靠职工的生产热情和工作激情来提高生产率,重新设计成本和生产经营流程。

   五、在提高竞争力的要素上,由有形资源到无形资源

   在现代市场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致胜的关键不再取决于物资、设备、厂房等有形资源,而更多地依靠技术、人力资本、品牌价值、社会美誉度等无形资源。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佩因(Lynn Sharp Paine,)认为:“一套建立在合理的伦理准则基础上的组织价值体系也是一种资产,它可以带来多种收益。这些收益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组织功效、市场关系和社会地位。”责任与竞争力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生共存,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企业在强化自身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通过拥有良好的文化机制和较高的创新水平,也能够提高应变能力,有助于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的经营形象和声誉也不断得到提高。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戴维•J•弗里切(David J. Fritzsche)也认为,“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从微观角度上讲,道德的行为都是商业长期成功所必须的。宏观理论主要考察伦理学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不道德行为会扭曲市场体系,导致资源配置低下。微观理论考察伦理学对单个企业的重要性,不道德行为会导致长期经营成果下降”

   六、从收益的趋势上看,由成本增加到边际收益递增

   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虽会增加经营成本并对短期内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不少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存在避拒的心理,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绩效成正相关的关系, 而不是像传统经济学理论所认为的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其利益, 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带来高销售量和忠诚的顾客群, 从而提升财务业绩, 所以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自身的发展是一种机会。众多的研究成果显示: 企业越注重社会责任, 其产品和服务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可提高业绩, 这就做到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步。传统经济学有一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其基本内容是: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其它生产要素的投入不变时,一种可变的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最初会使产量增加,但当它的增加超过一定限度时,边际产量会递减,最终还会使产量绝对减少。但是,企业用于社会责任建设的投入并不遵循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初期的投入可能并不会增加企业的多少收益,反而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随着投入累积到一定时点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增,而且越来越具有规模效益和长久利益。普雷斯顿(Preston)和奥班农(O,Bannon)对这一关系做过认真的研究。他们仔细分析了美国67家大公司1982-1992年的有关数据,继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美国大公司而言,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参考文献:
1.乔治.恩德勒: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M],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2. Christopher D Ittner, The Economics and Measurement of Quality Costs: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DBA 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1992
3. J. Bamford,“Changing Business as Usual,” Working Woman, November 1993, pp.62
4.Keith Davis,“Can Business Afford to Ignor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Spring 1960,p.70
5. [美]乔治.斯蒂纳(Georg A.Steiner)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M]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33页
6.Micheal E. Poter,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M], New York: Free Press,1990.
7.R.Edward Freeman and Daniel R.Gilbert, Jr., CorporateStrategy and the Search for Ethics,p.5,p.69
8.〔美〕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M],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9.〔美〕戴维•J•弗里切.商业伦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10.Lee E.Preston and Douglas P.O’Bannon,”The Corporate Social-Financial Performance Relationship:A Typolgy and Analysis,”Business and Society 1997.(Vol.36,No.4,December),419-429.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叶祥松 黎友焕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在任何社会,有实力和能力的机构都需要为整个社会履行责任,企业所作的每个决定,进行的每个行为都必须要放在这种责任的视角中考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政府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逐步淡化,企业的潜在影响力不断加强,企业日益增长的力量意味着其每个行为都会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可逆挡的发展趋势,以此同时,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界和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却从没休止。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在1895年,世界上第一本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杂志》(AJS)的创刊号上刊登了美国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阿尔比恩?斯莫尔(Albion W. Small) 关于“不仅仅是公共办事处,私人企业也应该为公众所信任”的呼吁,在本质上标志着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萌芽。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一直以来就存在多种多样说法。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在他的《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ement)一书中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问题可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构设,企业有社会责任吗?假如有的话,有多少和什么类别的社会责任?这两个问题看起来虽然简单且直截了当,但对它们的回答却要谨慎措辞。这样说起来好像很矛盾。在过去的30年间,相当多的企业人士乐于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含义,他们只取得非常有限的一致见解。”

   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1953)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为:“ 商人按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 约瑟夫?M.麦克格尔(Joseph M. McGuire,196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要领意味着企业不仅仅有经济和法律义务,而且还对社会负有超过这些义务的某些责任.” 凯思?戴维斯(Keith Davis,1975)和罗伯特?L. 布卢姆斯生气勃勃朗(Robert L. Blomstrom,197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在谋求企业利益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 雷蒙德?鲍尔(Raymond Bauer,1976)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认真思考公司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埃德温?M.爱泼斯坦(Edwin M. Epstein,198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努力使企业决策结果对利益相关者有利的而不是有害的影响.企业行为的结果是否正当是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焦点。”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1993)和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1993)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199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针对社会(既包括股东也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乎道德的行为。” 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

   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不统一,国际机构对其定义至少有200多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形式的认识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我们将发现其他人提出的绝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同样也有一定的局限。得到一个我们大家都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其困难之处在于所给出的对管理可起作用的定义究竟应包含哪些意思呢?这就存在着一个几乎是不可克服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生产的产品类型、盈利能力和资源、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而它们信奉、履行社会责任之道也就不同。”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学派

   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也没有很明显的学派划分,为了便于比较分析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情况,笔者根据国外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情况,把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纷争中的不同对立观点阵营划分成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1.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也叫一元论企业社会责任学派或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奖人、密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其代表作是1970年9月13日在《纽约时报杂志》(New York Times Magazine)上发表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和《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书。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企业是拥有该企业所有权的股东的私产,企业管理当局只应对股东负责,不必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只要以“经济人”的观念努力为股东赚取利润就可以了。因为利润越大,企业运用社会资源的效率就越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该学派的理论模型见图1。其理论渊源是古典经济学中的亚当?斯密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理论和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

   2.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也叫多元论企业社会责任学派或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著名学者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其代表作是1953年出版的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企业各种利益群体,包括股东、社团、顾客、劳工和员工、各级政府、供应者、资金提供者和其他利益集团所环绕。企业除了要为其股东赚取合理利润外,也应为各有关利益群体履行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利润最大化只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企业的预期在不断变化,同时企业也日益依赖于社会。因此,企业不只是对股东负责的独立经济实体,不再仅仅是经济机构,而必须建立和维持更大的社会责任。其他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弗瑞曼(Freeman)和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等。该学派的理论模型见图2.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四、两种企业社会责任学派的争论

   20世纪60年代以后,慈善事业、雇佣关系、资源和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凸现,使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逐渐深入,成为西方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的热点问题。两种相反的企业责任观形成了对垒,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从未停息。

   1.关于是否该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88)认为,在自由经济中,“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这就是说,从事公开和自由的竞争,而没有欺骗或虚假之外。” 他在《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书中说“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像企业主管接受社会责任观点,而非尽力去为股东赚钱这件事那样彻底破坏我们自由社会的根基。” 鲁瑟福特?施密斯(Rutherford Smith,1998)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只不过是一种宣传工具而已。这个概念从来没能准确规定公司的行为标准 ,只不过是公司、政府和消费者团体互相斗争的工具。”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1953)认为,企业应该自愿地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行事,即使如此意味着企业利润的降低。其社会责任是说,实业家有义务制定对今天的社会目标和价值来说有益的方法和政策, 并据此开展其活动。 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1991)区分了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和社会义务(Social Obligation),认为:“一个企业只要履行了经济和法律责任,就算履行了社会义务,而社会责任则在社会义务的基础上加了一个道德责任,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事情,而不做那些损于社会上的事情。”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冈尼斯(R Gunness,1986)指出:“有人批评公司社会责任反映了公司对解决困扰社会的诸多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也有能力单独担当此任的信念。其实,这种信念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哈佛大学教授莱维特(Tneodore Levitt,1958)教授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个危险的行为。社会问题让企业来解决,就必须赋予企业更大的权力,企业将逐渐演变为具有支配地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力中心,这是十分危险的。追求利润是企业的责任;解决社会问题是政府的责任。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安德鲁斯强调,“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还应包括:(1)公司决心自愿捐助教育事业和其他慈善事业,尽管这会减少其利润;(2)公司选择一个属于自己的经营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要高于法律和习俗所要求的最低水平;(3)在具有各种机会的业务中,公司根据内涵的社会价值进行选择;(4)为了经济报酬以外的理由(很显然仍与经济报酬有关)投资与公司内部生活质量的改善。” P?普拉利(Peter Pratley,1995)在其所著的《商业伦理》(The Essence of Business Ethics)一书中,认为“在最低水平上,企业必须承担三种责任: (1)对消费者的关心,比如能否满足使用方便,产品安全等要求;( 2)对环境的关心;(3)对最低工作条件的关心”。“最低的道德要求意味着企业应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而不危及基本的公共福利和共同的未来。赚钱与接受一定限度的道德要求是可以结合起来的。”乔治?斯蒂纳(GeorgeA.Steiner,2002)和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2002)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用三个同心责任圈来说明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最里圈,包括明确的有效履行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包括在执行这种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圈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新出现的还不明确的责任。”

   3.关于企业追求目标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20世纪20年代之前,西方国家的企业规模都普遍较小,企业在这个时期片面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当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为社会所普遍信仰。亚当?斯密认为,企业的责任就是单一地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并从而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的责任就是为股东赚钱,除此之外没有必要做其他考虑,因为企业在销售产品和赚钱的同时,也就满足了一定的社会需要。此外,当时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受到大多数人的过分信仰和追捧,企业的存在只能是以赚取最大的利益作为唯一目标,甚至认为慈善捐款也是没有必要的。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0)认为,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根据利润目标为(或者不为)某一经济活动,社会效益并非企业必须主动考虑的问题,企业没有“良心”可言,使企业行为符合社会要求的手段是“看不见的手”和法律法规与国家产业政策等。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今天的企业,本已经摆脱了单纯朴素的私有领域,而作为社会制度有力的一环,其经营不仅受到资本提供者的委托,而且也受到包括资本提供者在内的全社会的委托……换言之,即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已不再允许片面地追求企业一己的利益,而必须在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中最大效率地与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并须立足于生产‘物美价廉’的商品而提供服务的立场。 因此,只有这种形态的企业经营才能称之为现代化企业,而所谓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也就不外是要完成这个任务。”舍尔文(Douglas S.Sheruin)认为,“从企业所有者、雇员与顾客三个方面来认识企业的责任问题。这三方面对于企业的生存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他认为,“为了确保企业的生存,利润不是企业的唯一目标。”“虽然企业是一种经济单位,但企业的运行不能没有价值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对顾客或消费者的利益的维护。” “赢利不是企业的目的,企业的目的是平等的分配利益和报偿所有股东。”日本经营伦理学会会长水谷雅一说:“经营伦理学的出发点仅在于消除因只偏重于‘效率’和‘竞争’的思维方式及依此进行的企业活动给人或社会带来的弊病。”

   4.关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古典经济学有一个基本的理论假定,即认为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无矛盾。亚当?斯密认为,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他在确认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后,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麦吉也简明地阐述了这种观点:“工商业的主要目标和动力就是利润,企业尽其所能谋求利润,由此维持其效率,并利用机会进行技术革新,加速发展。市场竞争使企业自始至终追求其自身的利益,而又使利润保持在一个合理或适当的水平,并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公共福利。”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0)认为,在自由企业制度中,也就是在私有制度下,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们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惟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如果管理者把股东的钱花到公众利益上,他或她就是在未经股东许可的情况下花钱,因而可能会遭到反对。同样,如果社会行动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个管理者就是在花消费者的钱。弗里德曼说,这种“没有代表权交税”的做法应该遭到拒绝。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20 世纪30 年代,英国学者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在研究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过程中,提出一种挑战传统的企业角色或目标定位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或利益相关者理论)。但遭遇受到来自传统理论信奉者和现代自由市场学派等众多人士的责难。完整的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最早由伊戈尔?安索夫(Igor Ansoff, 1965)在他的《公司战略》(Corporate Strategy)一书中首次提及。 在弗瑞曼(Freeman, 1984)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式》(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出版后,“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术语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却很少透析其确切的含义。金泽良雄也认为,企业“作为自由经济的承担者,需确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主体性。企业、产业及地区的各个领域,对经济危机、环境、土地、国民福利问题等许多领域的问题,不能不做出积极的反应。”托马斯?唐纳德森(Thomas Donaldson,1995)和李?E.普雷斯顿(Lee E. Preston,1995)认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对立的其他解释,比如管理者为股东服务理论,对于道德是漠不关心的。”

   5.关于公司控制权责任的论争

   20世纪初,西方经历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管理者行使公司控制权的责任问题引起了美国理论界的广泛重视,社会达尔文主义受到质疑。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贝利 (Berle,1931)认为:企业管理者掌握公司控制权,只能以股东的利益作为唯一目标,企业管理者是企业股东的受托人,其掌握的公司控制权是原本属于股东拥有的,股东的利益优于企业其他利益关系者(potential claimants)的利益。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德(Dodd,1932)则认为:企业财产的运用是深受公共利益影响的,除股东利益外,企业受到外部的压力,同时承受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管理者应建立对雇员、消费者和广大公民的社会责任观:公司控制权要以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目标。贝利与多德关于公司控制权责任的论争,最后以贝利的认输而结束。

   6.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1993)、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1993)认为,“企业承担多元化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减弱企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社会最终因此而付出更大的代价;企业会因承担了社会成本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管理人员因缺少管理社会问题的经验和本领,难以胜任多元社会责任。” 波斯纳(Richard A.Posner,1997)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长期为了利润之外的任何其他目标而经营将导致企业萎缩,甚至非常有可能破产。我们应为公司缺乏社会责任积极性(不论及法律强制的责任)而感到伤心吗?也许不应该。试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而又改良社会的经理最终可能将一事无成。而且,公司社会责任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消费者承担。最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股东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而相反,公司利润最大化却可以增加股东的财富,股东可以以这种资源来对政治、慈善捐赠等做出贡献。”弗里德曼(Friedman,1970)认为企业自愿寻求社会目标会造成经济上的牵制,使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增加额外的开支,使它们面对那些缺乏社会责任的竞争对手难以匹敌。这样反而等于处罚了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因而不能以公共政策取代企业的自主决策,否则会打击自由竞争,重蹈国家专制主义的覆辙。哈佛大学教授莱维特(Levitt,1965)进一步指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政治的一种体现。企业参与政治会影响企业的成长性,企业注重了政治,就会轻视了企业产品的品质,就会影响企业的名誉及它在市场上的竞争,使企业陷入严重的困境。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只要企业能有意识地进行这种投资并持之于恒,那么迟早会获得企业在社会资本上的回报,唤起尽可能多的、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的忠诚和支持。”这种情况在美国的投资经济中已经显现。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出现所谓的社会意识或社会伦理投资运动,近几年则已发展成为社会投资主流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投资运动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稽查”,既寻求那些愿意把资金投入到他们所看准了是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建立社会意识基金作为风险投资。因为有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将对方组织的社会表现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这样做下来的结果对自己并非有什么不利;良好的社会表现事实上易引来大量的拥有特定资源的机构投资者”。克拉克(Robert C.Clark,1999)认为,“如果公司都自愿遵守环境法,它们将会大大改善现代商业企业的重大的负面外部影响;如果公司都遵守工作场所安全制度或药品检测制度,那么它们就可以较少商业行为的其它各类的负面影响;如果公司都自愿按照法院的诠释遵守反垄断法,就会更公正地处理经济利益在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之间的分配。”

   五、结论:

   1.构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框架任重而道远
由于国际社会对概念的不同理解的这种混乱状况已经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无所不包的“万金油”概念,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各方面的争论也进一步模糊和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构建的本来意义和初衷,甚至使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理论构架的基本概念的科学性和有用性受到质疑。

   2.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的争论还将继续

   在弗里德曼理论的影响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很长一段时期被当作所谓的仁慈的利他行为而置于人们的视野之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不利于利润最大化”的观点失去了统治地位。但我们认为这两种观念的争论还会继续。正如乔治?斯蒂纳(GeorgeA.Steiner)和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所说,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是在与传统经济观念相对抗的过程中缓慢发展起来的。这两种观念之间的紧张状态并没有停止,它还会继续下去。归纳这两个选派的基本观点主要表现在:坚持企业不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认为:企业存在的历史使命和基础就是获取经营利润,让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增加经营成本开支和费用,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相驳,也违反市场经济原则。坚持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认为:企业是构成当今市场经济社会这个有机整体的基本单元,作为“社会人”,企业必须同时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并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3.实际上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确实存在不少缺陷

   首先,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暗含了这样一些假设:(1)社会由具有不同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构成,各组成部分都能尽职尽责地承担各自的责任;(2)企业的外部不经济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消除,一是市场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调节、约束和制裁,二是其他部门的活动可以消化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造成的部分不经济;(3)其他社会责任交由企业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承担更有效,即社会责任通过在不同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分工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其次,古典经济学的这种理论假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是极不相符的。第一,它所设定的理论只限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极少存在,大量存在的是非完全竞争和垄断两类市场。在这两类市场结构模式中,企业的规模已大到足以影响甚至控制市场。企业不仅是产品的生产者、价格的制定者,它们还通过庞大的广告网和推销组织使消费者听从自己的命令进行购买,甚至劝诱顾客购买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产品和劳务。消费者权益问题由此产生,并且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以致形成为一种社会运动。第二,现实经济生活的实际表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4.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具有其先进性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不同之处在于,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把纯粹所有者的利润目标转变成构成企业生存所需要的所有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没有利润,而是说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要与社会大众共享。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观点突破了传统的利润眼界,看到了企业的生存是社会的需要,如果企业的存在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甚至有害于社会,企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以企业的力量造福于大众,回报社会,达到企业与社会的完美统一,这正体现了企业作为伦理实体与“法人人格”的本质内涵,即企业的自主权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5.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成为发展潮流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不仅是一种理念,还是一种实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尽管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实践依然很强势,但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开始接受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实践。此外,来自社会的压力包括舆论压力和各种法规,也从另一面促成了这一运动的发展。可以说,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推动的不可阻挡的国际社会潮流。

   主要参考文献

1[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2.Bowen, H.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er. 1953,P.31.
3. Joseph W. McGuire:Business and Society. New York: McGraw-Hill,1963,p.144.
4.Keith Davis and Robert L. Blomstrom:Business and Society: Environment and Responsibility, 3rd ed. New York: McGraw-Hill, 1975. p.39.
5 .Quoted in John L. Paluszek:Business and Society, 1976-2000. New York: AMACOM,1976,1.
6.Edwin M.Epstein: The Corporate social Policy Process: Beyond Business Ethic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Vol,XXLX,No.3,1987),104.
7. Stephen P.Robbins, Management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1991,p.124.
8.[美]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著,郝国华等译:《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89页.
9.参见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eting Changing Expectation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WBCSD, Geneva, Switzeriand,1998.
10. Archie B. Carroll and Ann K. Buchholtz: 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dment,4th ed. Cincinnati, Ohio: South-Western Publishing Go.,2000,p35.
11.[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12. 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in Tom L. Beauchamp and Norman E. Bowie(ed.),Ethical Theory and Business,3rd ed.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88,pp. 87~91.
13.参见[美]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14.Rutherford Smith: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Term We Can Do Without[J].Business and Social Review,1998,P.31.
15.参见Bowen, H.R.: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er,1953.6.
16.[美]斯蒂芬.p. 罗宾斯著,黄卫伟等译:《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版,第98页.
17 .R Gunness: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Art Of Possible. Business and Society Review,1986,P.25.
18.参见 Theodore Levitt:The Danger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Harvard Business Review September-October,1958.
19.K?P?安德鲁斯:“可以使优秀的公司有道德吗?”,《哈佛管理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7月版,第413-414页.
20.[美]P?普拉利:《商业伦理》,中信出版社1999版,第98~99页.
21.[美]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版,第132~133页.
22.参见[美]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3.[日]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4页.
24.Sturtevant和Vernon-Worst. Business and Society. Richard D.Irwin,INC,1990.118.
25.[日]水谷雅一:《经营伦理理论与实践 》 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版,第32页.
26.[美]詹姆斯?麦吉:《社会责任与商业困境》,布鲁金斯学院1974年版,第19页.
27.参见Milton Friedma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September 13.1970.
28.[日]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页.
29.Thomas Donaldson and Lee E. Preston. The Stakeholder Theory of the Corporation: Concepts, Evidence and Implication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January 1995,p.76.
30.参见 Adolf A. Berle, Jr., Corporate Powers as Power in Trust, Harvard Law Review,1931.
31.参见E. Mernick Dodd, Whom Are Corporate Managers Trustees? Harvard Law Review, 1932.
32.[美]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3月版,第191页.
33.[美]波斯纳: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1997年版,第545页,22页,547页.
34.Friedman,M.(1970).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New York Time Magazine, 13 Sept., 122-6.
35.参见Theodore Levitt: Business Should Stay Out Politics. Business Policy and Its Environment,eds. 1965.
36.[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37.[美]克拉克:《公司法则》,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570页.
38.[美]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31页.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1331886951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黎友焕研究员收
E-mail:youhuan _li@hotmail.com

改进SA8000认证体系与市场秩序之我见

作者:黎友焕、叶祥松

   内容提要:一个由美国一家民间机构牵头制定的自称国际标准而事实上还不是国际标准的社会责任认证体系……SA8000导入我国并掀起了一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SA8000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和新时期的企业社会文化的建设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目前其全球仅有的9个外国认证机构控制着国内认证带来的巨额利润,并大面积在我国各大城市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进行非法的认证、咨询经营活动,亟待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规范和清理。可以说,今天对SA8000的怠慢处理必然会导致未来的更大损失和失去应对的主动权。

   1997年,美国的经济优先权委员会(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 ,CEP)成立了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 Agency ,CEPAA,后来改为社会责任国际即SAI),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认证体系,其利益相关机构声称:“它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标明的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其依据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一样,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之国际标准”。在SAI的精心筹划下和跨国公司以及SA8000认证公司的积极推动下,SA8000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在我国获得突破性的发展,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29家企业通过了SA8000有效认证。国内市场上已经掀起SA8000认证、咨询和培训的经营浪潮,但却普遍存在非法的经营活动。

一、SA8000认证和咨询市场出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SA8000潜在的认证或咨询市场巨大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全国各地举行SA8000专业报告会、培训班等培训、咨询活动200多场,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种SA8000培训班、研讨会也有100多场。各地政府和企业了解和咨询SA8000的意望相当强烈。各种媒体对SA8000不同角度地报道层出不穷.另外在我国沿海地区就有大约50000家的出口加工企业已经进行第二方的社会责任审核,这些企业可能将是SA8000的潜在申请认证者。全国已经有成千上万的企业欲了解和希望在条件合理的情况下申请认证SA8000。所有这些迹象预示着未来的SA8000的认证、咨询和培训市场相当巨大。

    SA8000的认证、咨询普遍存在非法行为

    由于SA8000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它的推行已经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国政府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承认SA8000,这就决定了境外机构在我国直接开展SA8000认证和咨询的经营活动不可能合法。据初步调查,目前在我国开展SA8000认证和咨询的机构绝大部分是境外的机构,从全球9个SA8000的认证机构的网站和相关的资料就可以看到,大部分这些机构都声称在我国的各大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但根据我国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即使这些机构设立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公司,他们的营业范围都不可能有SA8000的认证项目;如果这些机构仅是外国公司的国内代表处,它们是不能直接进行盈利性的经营活动的;由于认证的经营行为在国内进行,应该受我国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国外的这9个机构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在国内进行的认证经营活动都是非法的。另一方面,我国的其他标准的认证机构和咨询、代理机构也看到了SA8000认证的市场的可观发展前景,也都想千方百计在SA8000的认证和咨询业务上分一杯羹,但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由于SA8000的认证涉及到企业的各个管理层面,是一个复杂的认证工程,对SA8000的了解也不深刻,缺乏经验,认证权限的最后承认机构全世界只有美国的SAI,这明显跟认证ISO9000和ISO14000等真正的国际标准大不一样.国内的其他专业的认证机构不管怎么咨询最后还得把认证申请报给境外的这9家机构来认证,而这9家境外认证机构大部分都已经在各大城市设立了相关的分支机构,申请认证的企业要开展咨询也会挑选跟这9家认证机构有密切关系的咨询机构。因此所有国内的其他专业的认证、咨询机构最理想的选择就是成为这9家机构的委托代理商,但问题是SA8000在国内的合法性地位不能确认的情况下,这种委托代理的关系也就无法确认,这也就是国内其他专业的认证机构经营SA8000认证也属于不合法的原因。

   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我国的SA8000认证、咨询市场上已经存在普遍的非法行为。在鱼目混珠的市场氛围下,很多机构都声称能为企业进行SA8000咨询并推荐认证,但一旦出现纠纷,急于申请认证的企业却不能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 

   认证收费混乱,经营者漏税严重 

   据了解,以300人的工厂为例,认证机构收取每家企业的认证费,包括证书费、认证人员的查厂费等,总共大约为9000美元。咨询机构对外声称收取每家企业的咨询费包括培训费、制作文件指导费和人工费等大约为10来万港元。但据已经通过认证的十多家企业介绍,平均的认证总花费达30-50万元左右。认证费用高企的原因主要是:首先是由于对SA8000的陌生,各种文件档案太多,不聘请咨询公司协助很难开展工作;其次,由于认证准备期较长,各项工作也烦琐,咨询公司一般都会不断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追加费用,尤其是很多企业的现实条件离SA8000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咨询公司进行隐瞒的包装,这也难免成为咨询公司追加额外费用的理由;另外,一般的咨询公司都与认证公司有密切的关系,推荐认证时也普遍存在额外的打点开支,认证机构对咨询公司的作弊和不规范行为也普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次,建立整套SA8000管理体系和维持其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的经费投入也不少。

   虽然SAI解释,在认证申请活动中,企业如果有不满的可以向SAI或该认证公司投诉,但问题往往是告别人受贿的同时自己的行贿行为也成立,向SAI或认证机构指控咨询公司或中介也就见效不大。正因为这样,企业即使冤枉多花了钱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由于SA8000的认证主体及其经营行为在我国没有合法地位,也就不可能有依法纳税的经营主体,在加上这种认证一般都在暗地里进行,避税就自然很普遍了。这种普遍的逃税行为也违反了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SA8000认证和咨询市场的执法对策

    从公司设立的源头上把好注册关

    对于一个由美国民间机构牵头制定的管理体系,至少在它没有成为国际标准之前,而且在目前对我国外贸影响很大和世界各国都对它有异议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坚决地不予承认。另外,现在很多人都误以为SA8000就是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SA8000只是目前国际上几百个社会责任守则中的其中一个,是一个社会责任认证体系的名称,不能代表社会责任国际管理体系全部,我们也可以制定并推出中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管理体系,别国的机构也可以制定并推出社会责任国际管理体系,关键是谁承认的问题。总体上讲,从1997年SA8000推出来到2006年6月30日才有1038家企业通过有效认证,其中绝大部分是2003年下半年以来才通过认证的,这从中也说明到目前为止其普及率也低得可怜.因此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认鉴审核管理部门对境内外公司申请开展SA8000认证业务的,要坚决予以明确地回绝,从源头上杜绝出现SA8000认证的合法经营主体.

   从SA8000认证市场上,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根据我国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的认证经营行为是要先经过认鉴部门的前置审批后才能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规定核发营业执照.既然我国政府不承认其经营性质的合法地位,SA8000的认证就不能成为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的项目。因此,经营SA8000认证的主体及其经营行为就不能合法。据调查,目前这些认证、咨询机构都普遍存在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或夸境非法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自己的职责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狠狠地打击这些不法行为,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处罚上限来加重处罚力度,对这些机构的非法经营行为要作出有震慑性的行政执法态势。 

   大力清理SA8000认证、咨询和培训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由于有潜在巨大市场空间和可观的利润的诱惑,目前很多境内外机构都声称可以为企业咨询、认证SA8000,到处作广告,举行有偿的咨询、培训甚至认证经营活动。以举办SA8000报告会为例,举办者要请这些有权认证的机构的人员作报告,每一午两个小时的讲座动辄就要2万到4万的价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无论SA8000的认证、咨询和培训等经营活动,都存在暴利行为。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经营机构由于其认证权限的限制,往往只能进行虚假的吹嘘,能成功认证的却是少部分,大批受跨国公司压力拟申请认证的企业大都处于无可奈何状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申请认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彻底地盘查清理。对境外机构的这种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事实会非常简单,处罚依据也非常明确,取证也比较容易,办案方便,效果将会很明显。

三、规范SA8000认证和咨询市场的意义

    笔者认为,对境内外在国内开展这类经营活动的有力打击将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全面性战略性意义。

   首先,既可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又可以推迟SA8000在国内的推行步划,留出空间和时间来加快我国自己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设,构筑与国外相关机构的进行对话的坚实平台和基础,进一步扫清面临我国对外贸易的一道新门槛。

   其次,如果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表态坚决一律喊停SA8000的认证,将使SAI通过跨国公司的推动来强制推广SA8000在中国的普遍认证的计划落空,使跨国公司接受并继续实行社会责任第二方审核的方法,这就既可以节省企业的大笔认证费用,又不会影响到我国的出口贸易,对逐步加强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工作也大有裨益。由于是SA8000进入目标市场的行为不合法在先,其鲁莽的经营手段必然会遭受查处,因而也不会引起跨国公司和西方国家消费者的误解。

   再次,由于SA8000的机制特殊,随着SA8000的深入推广,已经有案例表现:SA8000认证将有可能使不少企业的成本、利润机制失灵和企业的技术失密,国家经济安全面临严重的挑战.行政执法部门的坚决、高压的执法态度将会及时、高效地维护和加强我国经济建设的安全。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无旁贷履行维护市场秩序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神圣职责。

参考文献:
1、《SA8000与中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黎友焕编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9月版
2、《世纪之交对社会科学的遐想与呐喊》,黎友焕著,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3、,梁桂全 黎友焕,等主编,《2003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广东经济出版社11版
4.YOUHUAN LI(黎友焕),The analysi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WWW.Nottingham.ac.uk/cele/project/sept2004/month/56

(本文发在《商业经济时代》2007年第12期

基于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的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

作者:黎友焕、丘新强

   摘要: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从西方向全世界扩散和渗透,日益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成为一种国际潮流,对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进步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H-O要素禀赋理论”及“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等相关理论模型的基础上,简析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新趋势,并重点阐述了其对中国企业文化的深刻而具有长远意义的作用,并指出在企业,政府,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企业文化要向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相融合的方向前进,才具有生命力。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在任何社会,有实力和能力的机构都需要为整个社会履行责任。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可逆挡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形式的认识不同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造成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不统一。(黎友焕,2004)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而掀起层层高潮,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潮流。尽管这一运动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但企业社会责

   任作为一种不可遏止的国际化运动,必然会对中国企业文化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认清这一发展趋势,目的在于认清其产生和实施的历史必然性,从而增强中国企业参与其中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利于建立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缔造负责任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新趋势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从西方向全世界扩散和渗透,日益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形成国际化运动,对国际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国际企业文化的发展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成为国际社会新潮流
   目前,国际上正在形成的新一轮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主要标志是:首先,来自联合国等多边国际组织的努力:1999年联合国提出的企业界《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 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OECD公司治理原则》;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国际自由工会联盟的一系列运动等等;其次,众多非政府组织(NGO)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如,ISO制定的企业环境标准(ISO 14000系列),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的非财务事务披露规范GR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的SA8000等等;再次,各国政府也开始参与和引导相关活动:如,在美国,尽管联邦政府还没有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明确自己的正式角色,但已经有12个政府组织的50多个项目与推动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有关;此外,越来越多的诸如共同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发起社会责任投资(SRI)基金,将其投资选择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关联,要求接受投资的企业,不断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为了适应上述来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机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压力,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社会责任举动,包括:声明遵守UNGC、GRI、AA1000,SA8000等规范和标准;制定本企业的行为规范,用来规范自身及供应商行为,要求整个商品供应链的所有合作伙伴共同遵守统一的生产守则;定期发布反映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年度报告;促进跨国公司认可的非政府组织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进行推广;等等。同时,越来越多的媒体,也致力于监督企业,特别是监督知名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揭露企业的丑闻或其它不当行为。此外,越来越多的主流商学院也开始在核心课程中纳入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课程,培养未来商业领导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对国际社会经济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在国际贸易方面。下文借用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中的H-O(Heckscher-Ohlintheorem)理论的思想和曲线模型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行分析。

   H-O理论又称要素禀赋理论,强调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总资源中所占的比例与它们在不同商品生产的投入中所占比例之间的相互作用,并认为一个某种要素相对丰裕的国家在生产中使用该要素比例较高的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H-O理论的主要结论如下:劳动充裕的国家拥有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资本充裕的国家拥有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如果两国发生贸易,劳动充裕的国家应该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资本充裕的国家应该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对双方都有利,使得双方都在更高的社会无差异曲线上达到均衡。

基于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的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

图1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下的贸易利益分析图 

    H-O理论框架下的国际贸易得益分析如图表1所示。其中,S1S'1为国际某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家的生产可能性曲线,T1T1为“贸易条件”即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国际价格比率,U1为社会无差异曲线。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前,达到贸易均衡时的国际贸易量(“贸易三角”)为C1M1Q1,社会经济福利水平为U1。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后,该国家劳动力成本在短期内将大幅度上升,会使得其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内向移动,变为S2S'2,达到新的贸易均衡时,国际贸易量(“贸易三角”)下降为C2M2Q2,同时,社会经济福利水平降低为U2。可见,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后,该国家的国际贸易量和社会经济福利水平在短期内将会大大降低。同理,由于国际企业责任运动的影响,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这可以增加出口,带来正面的贸易创造效应,会使得其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移动,变为S3S'3,达到新的贸易均衡时,国际贸易量(“贸易三角”)上升为C3M3Q3,同时, 社会经济福利水平上升为U3。可见, 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后,该国家的国际贸易量和社会经济福利水平在长期内将会大大提高。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长期效果确实有利于促进该国家企业改善劳工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关注社会慈善事业、建立良好商业道德意识、加强环境保护,使企业的生产活动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并健康发展,从而该国家国际贸易量和社会经济福利水平得到提高。
   二、从“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看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
能影响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其众多影响因素中最重要也是最顺应国际社会发展潮流的一个。本文将借用美国密歇根大学丹尼森(Denison,1990)教授“文化与有效性模型来分析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它的影响。
   (一)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简介
   “文化与有效性模型”是丹尼森(Denison,1990)教授在对一千多家企业、四万多名员工长达15年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被看作是文化特质理论的集大成者。丹尼森(Denison)从相关的研究文献中归纳出有效企业文化的四种维度:参与性(involvement)、一致性(consistency)、适应性(adaptability)和使命(sense of mission),并以此作为四项研究假设。在此基础上,丹尼森(Denison,1990)又将每一种文化维度细分出三个考察方面,即:参与性从授权、团队合作与能力发展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致性从核心价值观、一致性、合作与配合来考察;使命从愿景、目标、战略导向与意图来考察;适应性从企业学习、顾客至上、创造变革来考察(见图2)。

基于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的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

    图2 “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维度图 

    (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导入中国,将很大可能通过影响企业文化的四个维度,共十二个考察方面以及两对矛盾主体来引领中国企业文化的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1.从参与性维度分析
   参与性:提升个人能力、增强认同感以及责任感。
   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即日益重视和加强企业管理中的社会责任建设。例如,《财富》500强企业中,有将近95%的公司都有自己的行为准则。从全球范围来看,道德准则日益流行起来。对22个国家的企业组织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78%的企业已经正式颁布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准则。发达国家的企业之所以如此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就在于社会责任重新塑造了企业的价值观念,激发出了员工的主体地位,让员工真正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中去,形成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强烈的认同感,自觉产生对企业的生存发展的强烈的责任感。
   (1)授权——个体有管理自己工作的权力、主动性以及相应的能力,授权是建立员工对企业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的基础。企业文化理论的本质特征是倡导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哲学,反对“见物不见人”的理性管理思想,主张将培育进步的企业文化和发挥人的主体作用作为企业管理的主导环节。员工对企业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建立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基础之上,由此衍生出来的企业文化也就朝着对社会负责的方向发展。
   (2)团队合作——提倡合作以达成企业共同的目标,并使员工认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促使企业文化从关注所有者的利益到注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入,促使人们对企业经营涉及到的各种关系重新认识,人们发现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关系,各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与竞争都是为达成企业的共同目标。
   (3)能力发展——企业为提升员工个体能力进行长期的持续的投入,目的在于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满足市场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所确定的核心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使社会责任不再是一种道德的呼吁,而是一种和利益挂钩的市场机制。它要求企业的管理者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把尊重知识,尊重劳动人员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使企业文化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具体化、形象化,从而促进企业文化沿着健康快速的方向前进。
   2.从一致性维度分析
   一致性:对有生命力的企业文化的基础——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促使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义务。

   著名管理学学者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1996)指出:“社会责任加入了一种道德规则,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的事情,而不做那些有损于社会的事情。”企业社会责任在本质上是企业文化中的价值观念,属于企业的精神文化,并贯穿、体现在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增加本企业的利润,还要兼顾社会公众长期的根本利益,求得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和社会利益三者的相互协调。关注社会、关注公众利益,担负起社会责任正成为企业文化中的一种道德自律和价值观念。
   (1)核心价值观——企业成员对企业价值观以及期望、目标的认同程度。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和基石,它为企业和全体员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意识、精神信仰和日常行为准则,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战略决策,关系到企业的工作绩效、生存能力和成败得失。企业的价值观是不同类型的企业文化赖以区别开来的依据,关系着企业的发展方向。而企业社会责任将是企业成员认同企业价值观和发展目标的重要纽带。
   (2)一致性——在关键事件上企业成员能够达成一致。这取决于企业成员深层价值观的一致性,以及当不同意见发生时,妥协和取得一致意见的频率。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与持续发挥作用,既依靠企业领导者坚持不懈的培育与倡导,也有赖于企业成员修正或改变个人的价值观而接受企业的核心价值。而后一方面,恰恰依赖于企业的文化。企业文化通过企业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过程,使员工将企业的价值观内在化,提高和保持企业成员行为的一致性。
   (3)合作和配合——不同职能部门能够为了企业共同的目标很好地合作,不会由于部门之间的界限影响工作的完成。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艰苦、细致的工作来培育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荣辱与共、水乳交融。而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的企业社会责任则是使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成为一种粘合剂,把不同成员的利益追求维系在一个共同的企业目标上,从而使企业员工产生一种与企业共荣辱的方向感和责任感,并成为企业员工的一种共同的心理定势和文化积淀。
   3.从适应性维度分析
   适应性:将企业外部环境的需求转变为行动的能力。

二十一世纪是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企业环境包括企业的技术环境、人力资源环境、金融环境、投资环境、市场需求环境等,这是企业发展所依存的客观环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短期效益和生存。此外,还有政策、法制、社会评价、公平竞争、社会信誉等主要由人为因素控制的社会发展软环境,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看起来较为隐含和间接,然而实际上对企业长期的经营业绩和企业的竞争力有着潜在而深刻的影响。这些环境因素在二十一世纪会呈现出更加复杂的联系和难以想象的变化,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在其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方面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企业文化的内涵也要反映出环境的复杂性和紧迫性

   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对企业内部要保持较高的整合度,对外要有较强的适应性,通过对企业主导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的改革推动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的转变,使企业文化成为蕴藏和不断孕育企业创新与企业发展的源泉,从而形成企业文化竞争力。
   (1)创新:企业能够敏感地了解商业环境,快速地对变化做出反应,并且可以预见未来的变化。企业文化必然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变革和调整,更好地适应环境,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发展。目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反映人文社会的国际潮流,面对企业人性化的这种新变化,企业文化发展的方向也随着发生创新。
   (2)顾客至上:企业了解客户的需要,做出相应的对策。关注客户体现了企业行为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导向的程度。企业文化是企业之魂,可持续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经久不衰的源动力。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奉行客户是上帝,以客户为中心不以自我为中心满足客户需求;在实施服务过程中,不能以主、客观条件为理由放弃或削弱自己的服务效果,应该以客户为中心,使企业文化建设更加贴近市场,更加贴近客户。客户满意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3)创造变革:企业将从商业环境中得到的信息变为激励创新、获得新知识和发展新的竞争能力的机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公众对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期望也在急剧增长,公众支持并赞许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追求更多的社会目标。企业的行为如果与公众期望一致,则必然能赢得良好的口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更多的顾客,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宽松的销售氛围,为企业提供新的竞争力。
   4.从使命维度分析
   使命:企业发展的长远而有意义的方向。
   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既是企业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文化发展的一个伦理新方向。崇高的企业目标,统一而高尚的企业道德规范,可以赋予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更深刻的内涵,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某种道德生活的性质。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了企业员工的生存价值,满足了他们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这种需求的满足会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敬业精神,从而更有利于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
   (1)愿景:企业有一个获得很高认同的未来企业的状态,它涵盖了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并为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使全体员工在理性层次上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企业员工才能真正持久地凝聚在一起,从而发挥出强大的整体力量,实现企业目标。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兴起,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清晰明了的发展目标,使企业文化的发展与它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同时也让企业目标由单纯的经济目标转向社会责任综合目标。
   (2)战略导向与意图:企业在本行业确立什么样地位的发展目标。明确的战略定位清晰地表明了企业的目标,并且使每个员工明了努力的方向。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和员工共同价值观念和共同利益的反映,可以使广大员工在特定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引导员工自觉遵循企业价值观,使自己的思想言行符合企业文化的要求,形成一股企业发展的合力。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文化规定了明确的伦理方向,以强烈的遍及企业内外的社会责任号召员工实现企业的社会目标,凝聚起员工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呈现出积极追求社会理想的精神风貌。
   (3)具体目标:清晰、可操作的具体目标从企业愿景中发展而来,并指导员工的具体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艰苦、细致的工作来培育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荣辱与共、水乳交融。而社会责任则是使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成为一种粘合剂,把不同成员的利益追求维系在一个共同的企业目标上,从而使企业员工产生一种与企业共荣辱的方向感和责任感,并成为企业员工的一种共同的心理定势和文化积淀。因此,对企业具体目标的实现,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确定,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都具有指导意义。
   5.从两对矛盾主体分析
   两对矛盾主体: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能力间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在中国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中,企业文化测量的各个维度之间肯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乘着国际企业责任运动的东风,这中间的矛盾也会随着“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的新内容,重新塑造了企业文化的价值观念,推进了企业文化的相关建设。而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一种价值体系,又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升到理论高度和文化层次”这一理念的发展,得到比较好的协调,向着良性发展的方向前进。
   (1)灵活与稳定的矛盾:在丹尼森(Denison)的“文化与有效性模型”中,适应性与参与性强调是企业的灵活性和变革欲望与能力。而使命和一致性则强调企业保持可预测性与稳定性的能力,两者构成了一对矛盾主体。
   (2)外部与内部的矛盾:而适应性与使命强调的是一个企业对于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参与性与一致性强调的是一个企业在内部和谐能力,这又构成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一对矛盾主体。

   这两对矛盾主体,也是一个企业在文化建设中所要平衡和解决的主要冲突;对于这两对矛盾的解决,也决定了一个企业文化建设的成败,也是决定企业文化发展的关键。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和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文化逻辑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推广,给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由里而外地对这两对矛盾的发展和解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同时,也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企业文化的发展。“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和新的内容,企业文化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建设的一个承载体系和理论归依。”(黎友焕,2004) 

基于文化与有效性模型的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影响正如图3所示: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文化的四个维度,共十二个考察方面以及两对矛盾主体的影响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引领企业文化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企业文化发展方向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越来越趋向融合。
   当今全球市场经济已进入了一个企业高竞争化、商品微利化特征明显的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竞争,而且表现在社会环境中的竞争。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企业是一种社会存在,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只有维护社会的存在,才能保障自己的存在和延续。全球性的愈演愈烈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就是促使企业在享受社会赋予的自由及机会的同时,借助符合伦理、道德的行动回报社会。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其所拥有的企业文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又会对企业文化产生巨大影响。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关系。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可以通过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体现企业存在社会之中心价值;另一方面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赢得声誉,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佳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面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中国企业文化发展思路探讨
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相关性和稳定性),企业文化始终以一种不可逆的方式影响着企业,特别是在20世纪末延续到21世纪初的社会责任运动所引致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仅引起了文化的重构和整合,而且也带来了企业文化的震撼性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重构整合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企业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互动和共振。
中国企业应顺应国际企业文化发展的趋势,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新时期企业文化整合和再造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企业是否真正地为顾客服务,是否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这些都与企业的精神和文化密不可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须通过企业文化的建立为载体来实现。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新企业文化发展方向,需要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企业层面
   1、树立“企业文化的竞争力是最强的竞争力的理念
   在21世纪,企业经营理念已经发展到新的平台,特别是在社会从经济人、社会人向知识人假设的转变过程中,把企业经营战略管理从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1980)的位势理论推向提斯(Teece,1997)的“产业先见-核心能力-市场地位”的能力理论发展,并强调企业文化在经营中处于领先地位。
众多的知名跨国公司领导认为,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文化再造是推动企业前进的源动力,企业文化是核心竞争力。GE前总裁韦尔奇    (Welch,1999)认为,企业伦理,企业责任是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的核心。从更深层次上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文化中的企业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任何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围绕产品竞争力做文章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而产品竞争力是由技术竞争力所决定的。而技术竞争力是由制度竞争力所决定的,制度高于技术。认识到此还远未结束,这是因为,制度无非是物化了的理念的存在形式,没有正确的理念就没有科学的制度。因此,理念高于制度,理念才是第一竞争力。总之,理念决定制度,制度决定技术,技术决定产品。拥有正确的、不断创新的理念,才具有最强的竞争力。
   2、树立企业公民意识

    企业公民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主要包括遵守法律、现存规则以及国际标准,防范腐败贿赂,道德行为准则问题,以及商业原则问题;二是对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员工安全计划,就业机会均等、反对歧视、薪酬公平,等等;三是对环境的责任:主要包括维护环境质量,使用清洁能源,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四是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主要指广义的对社会和经济福利的贡献,比如传播国际标准、向贫困社区提供要素产品和服务,如水、能源、医药、教育和信息技术等,这些贡献在某些行业可能成为企业的核心战略的一部分,成为企业社会投资、慈善或者社区服务行动的一部分。
   “企业公民”实质是把企业进行人格化。把企业看作一个自然“人”,企业作为公民在享受公民权利的同时,要承担和履行公民的义务与责任。在享受占用属于全民的物质精神制度资源,获得巨大的利润与财富后,必须思考回报社会。企业采取行动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企业行为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因此,任何企业必须增强“企业公民意识”的认知与共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始终将其贯穿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
   3、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企业的凝聚力起始于员工“在家”的感觉,它代表着企业对待员工的方式。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要真正做好这一点,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把人的价值看作高于利润,在人与生产安全、成本、利润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把人的价值放在第一位。中国的一些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当作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一味地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力成本,这将可能会导致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被政治化为所谓的劳工、人权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本身是一个经济领域和社会层面的问题,是新型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改变企业家的经营理念,真正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改善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彻底消除某些人将企业社会责任肆意扩大到政治领域,意识形态化的企图。
   4、大力塑造企业诚信精神
   中国企业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之后,对于企业的精神、道德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其中,诚信理念就是企业精神的重要内容。通过诚信精神的培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标识,是对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的广泛化重视。注重信誉是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需素质,增强社会责任也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核心战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包括它的法制规则,还包括它必需的道德伦理体系。离开了相应的道德规范、行为自律,市场经济就会无法正常运行。完善的市场经济,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公德来支撑。企业信誉是各国公司刻意塑造的文化形象,是人类共同追求的文明成果。
   5、创新经营者的企业管理理念
   企业道德水准归根结底取决于管理者的道德水准,取决于管理者对企业道德责任的认识及为提高企业道德水准所作的努力。企业管理者要意识到自己的这种特殊影响力,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这种新型的企业文化有三个层次:外层是企业物质文化,包括企业的产品风格、技术与装备特色、厂容厂貌等,以及由此折射出的企业经营者的特点、风格和作风等;中层是企业制度文化,包括企业的规章、规范以及渗透到员工思想所共同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等;内层是企业精神文化,包括企业的经营哲学、经营战略、价值取向,以及由此体现的企业员工的共同追求、共同意志、共同情感等,也就是企业精神。三个层面中,物质文化是基础,制度文化是关键,精神文化是核心和灵魂。在制度文化建设中,要改进企业信息发布制度;改进企业的公关工作及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强化企业内部各项监督制度的建设。
   (二)政府层面
   1、倡导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
   政府应鼓励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帮助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表彰,引导企业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的前提下创造利润,为社会多做贡献。
   2、积极参与ISO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参与ISO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活动,以便尽可能地发挥我国的国际大国的作用和影响,使未来制定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尽可能避免出现与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相违背及与我国国情不相符的内容。
   3、加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与惩罚
   加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包括:打击假冒伪劣、反欺诈、反贿赂、取缔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查处违反我国劳工、环保等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企业行为,建立良好健康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三)社会层面
   1、建立披露信息机制
   美国著名法官布兰狄西(Brandies)有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社会公开机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最大的监督和制约功能。目前对于我国大多数公司来说,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财务状况。但是,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财务指标已经不是衡量企业状况和未来的唯一指标。笔者建议:为了加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应该将社会信息公开机制引入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中。

    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来自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信息披露机制的健全对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投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引入公众舆论压力和政府监督因素。高度的道德伦理准则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它会在日常运作和长期合作中为公司赢得声誉和信赖。公司能够切实感受到自觉分担社会责任的好处,各项推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制度,也才能找到恰当的传导机制。
   2、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一个社会基础,这就是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根本上说受益者是广大的社会公众。公众的积极参与,是包括企业在内的全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的最重要的标志;公众的广泛监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有力的保证。目前,中国的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屡受侵害的情况下,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形成,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观念发生变化的重要体现。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培育社会公众对自己、对他人和对社会的责任意识,使之学会利用消费者的权利,来为自己和广大劳动者争取合法的权益,学会借助于法律并利用社会舆论来有效约束和正确引导企业行为。

〔参考文献〕
[1]李海, 张德.组织文化与组织有效性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5, 27 (3): 2-10.
[2] Peters T, Waterman R H. 追求卓越[M].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11-13,66.
[3] 黎友焕编著.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9.
[4] 黎友焕编著.国际贸易[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5]黎友焕著.世纪之交对社会科学的呐喊与遐想[M].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6] 黎友焕.经济发展探索[M].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7] [美]约毖夫.L.鲍尔,克里斯托佛.A.巴特利特,雨果.E.R.犹特候温,理查德.E.沃尔顿著,企业政策[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与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

作者:黎友焕 张洪书

   内容摘要: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动力源泉,是让企业文化焕发活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本文以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为背景,探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的影响,并尝试对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给出合理建议。

一、企业家精神与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家精神是一个丰富复杂的文化现象, 是大量企业家个体所具有的精神的抽象。它涵盖了企业家能力,同时又有着更多的内涵。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企业家精神渗透于社会的方方面面,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企业家精神的发扬。
   (一)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文献回顾

   1813年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 Baptiste Say,1813)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问答》首次提出了“企业家精神”这一个概念并加以解析,他指出“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特殊技能集合,包括精神和技巧两个方面。此后韦伯、熊彼特、诺斯等著名学者都曾对企业家精神做过精辟的论述。韦伯(Max Weber,1905)将宗教文化所揭示的“敬业精神”直接表述为“企业家精神”。他认为,“现代类型的资本主义只有在质料和精神——结构

   性支持和规范性支持都已出现时,才能畅通无阻”。而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929)则认为企业家是首先引进新的组合方式的创新者,企业家的任务就是进行“创造性破坏”,对已有的生产方式进行革新。创新就是企业家精神的标准和核心本质。美国学者诺斯(Douglass C. North,1971)则提出了完全不同于两者的见解,他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强调了合作精神的重要性,并认为它是企业家精神的第三个来源。我国学者汪丁丁(1997)先生在总结前人的成就的基础下将现代企业家精神归结为创新精神、合作精神、敬业精神和济世精神。这四大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精髓部分,是现代企业家精神的支柱。
   (二)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关系
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都存在于以企业自身为背景的共同的环境中,两者都拥有相同滋养的土壤,但两者并不冲突,相反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之间存在一种积极的相互促进的关系。企业家精神是建立企业文化的基础,而推动企业家精神在企业内部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就是企业文化。企业家是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经营理念无不影响着组织的整体态度和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文化是企业家个人价值标准在企业中的体现与实现。而企业文化以及体现在企业产品中的文化,往往表现出企业家对其所处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的一种理念。同时“积极的企业文化一般把企业家精神作为战略目标之一,与企业的使命相一致,并且支持风险承担、机会捕捉和创新”,从而使得整个企业上下团结一致,展现出巨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与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

图 1 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的关系 

    (三)企业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企业不再只表现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组织,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片面地将企业与社会割离。一方面,由于企业与社会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企业文化不但受社会大文化的影响,而且企业文化和在企业文化指导下的企业的行为也必将会对社会(社会风尚、伦理道德等)产生影响,如果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是消极的、反动的,或者有消极、反动的元素,那就会把这种消极和反动传递给社会,从而给社会带来消极不良的影响。企业必须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放在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位置来考虑。另一方面,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能够比其他企业更具竞争力。通过品牌背后富含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赢得消费者和公众对品牌的认同,已成为一种深层次、高水平和智慧型的竞争选择。所以说,一个企业的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愿意和尽己所能努力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也才是一个真正有发展的企业,否则,这个企业必将被社会所抛弃。
   (四)企业家精神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担负社会责任,企业领导人起着关键的作用。作为企业行为的决定者和企业文化规则的倡导者,企业的行为和文化中必然会体现出企业家的偏好和意愿。这个层面的企业家社会责任更多的体现在企业社会责任上。企业家的财富来源于社会,企业家的成就得益于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企业家自身是改革的受益者,理应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这是企业家的义务。作为企业家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其职责所在,但增进消费者、员工、债权人、社区、政府、环境等利害相关者的利益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另外,企业家是千千万万组成社会的个体“公民”中的一员,因此企业家首先应承担每一位公民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公民应负的社会责任适用于每一个企业家。所以企业家在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时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身体力行,率先示范。

二、当前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GDP连续多年高踞全国榜首,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但是在精神文明和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却存在不少欠缺,特别是在企业家精神建设方面还面临许多问题,有些是深层次的,根深蒂固的,主要表现为:
   (一)传统岭南文化影响下品德修养欠缺
   文化对于人的影响是极其深远和根深蒂固的,它总是能使深受此种文化影响的人不仅是在语言上还是在行为上都表现为一种特定的方式。传统岭南文化,重利轻义,讲求实用,充满商业价值气息,它既未能吸收儒家文化的价值理性,以修心养性指导自我,也未能引进西方的工具理性,用法制约束自我。它在弱化儒家文化对理想人格追求的同时,又没有建立起像西方人文传统中文化所应有的批判力度,因而缺乏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肥沃土壤和强大动力。在这种文化环境的影响下,部分广东企业家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经营中往往表现为重利轻义、尔虞我诈、知法犯法等等。2000年全国第二大走私案陈同庆案及近年来潮汕部分地区相当严重的走私、贩私、逃汇骗汇、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地方金融秩序混乱,违规操作、不讲信用便是这种思想的典型反映。
   (二)广东企业家文化教育素质不高
   广东企业家多数成长于改革开放初期 ,经济高速增长是这一代企业家迅速成长的主要推动力。他们相当一部分源于农村,即“洗脚上田”农民,也有一批源于国有企业流向其他经济类型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关干部。这一代企业家有几个重要特点:一是低起点、低质素,特别是一批“洗脚上田”的农民企业家,相当部分缺少现代企业家的必要素质,缺少深厚的理性思想。虽然近年来广东企业经营者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广东企业家个人文化教育素质还普遍偏低。据了解,广东省高层企业管理者中初中、高中文化水平的占60%-70%,而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的还不到5%。即使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2004年东莞市民营办与市委政研室、市统计局联合开展的全市民营企业非普查类调查统计表明,在有效统计的9731家私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大学本专科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7.3%。

   (三)个人利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矛盾

   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企业家也有生存和实现人生价值的需要,他们也会面临个人生活的困境,做企业多挣钱、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为了追求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而去谋取非法收入和虚假的个人荣誉就不再是值得提倡的了。改革开放以后,一部分广东人依靠做企业成为首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但由于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阶段,各种机制尚不成熟,一些企业经营者并不完全是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收入,而是依靠经济管理上的各种漏洞发家致富。如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者正是通过偷税漏税和各种寻租方式获得原始资本,而一些国企领导人则通过贪污受贿获取灰色收入。个人利益放在社会的高度上看,就不在只是简单的个人问题,而是个人对社会是否负责的问题了。闻名全国的广东“格林柯尔案”表面上只是一家公司的违规操作,针对也只是顾雏军本人,但是牵涉到利益关系的何止顾雏军一人,他的背后还有千千万万个投资者。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刚刚起步,很多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在2005年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企业论坛上,广州某企业领导人道出其最初的社会责任感:让自己的员工能有更好的收入,让自己的企业多交税。这种表达并不全面,却代表了大多数广东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朴素认识。其实在市场经济里,企业承担着多种社会责任。首先是政府法规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税收、费;相关法规等。其次是社会、外部强加的“企业社会责任”,比如国际质量标准、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再次是企业自己愿意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捐助、慈善活动等等。然而,广东一些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他们过于关注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员工、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忽视企业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如表1所示)。如一些制鞋厂企业主明知二甲苯有毒,但仍然使用含有二甲苯的溶剂,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4年,广东省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1090起,其中死亡772人,直接经济损失4468.13万元

表1 企业利益及责任分类

企业利益相关者 直接责任对象 间接责任对象
企业职工 企业全体职工 职工家庭
商务群体 供应商、销售商、客户 终端消费者
社区、社团 企业所在地的区域性社会组织、居民 产品生产和销售所覆盖区域的社区、环境
国家 国家管理机构(工商、税务等) 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

注:图表引自 孙静.企业文化与管理道德 [J].经济师, 2006,(2)
   (五)缺乏创新意识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当前广东企业家缺乏创新意识也是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广东大部分企业家都是80年代后打拼出来的,创业成功了,一些企业家就陷入了经验主义的陷阱,不再具有创新意识,再加上广东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技术含量不高,一些企业开始走模仿生产的道路,不仅失去占领市场的先机,也容易陷入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泥淖之中,不利于社会体科学技术的进步。此外一些环境问题也并不是完全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感而造成的,而是由于企业家自身引起的,这类企业往往是由于企业领导人缺乏创新思想、安于现状,新的技术,新的机器等不到引进和应用,只能靠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路来维持企业的生存,对环境的破坏也就在所难免。企业家是企业创新的领头人,他们在观念、技术、制度、管理、产品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是企业家对社会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三、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的影响

    20 世纪30年代正值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时期, 由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经济萎缩而引起了    一系列社会矛盾, 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 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日益严重。为了恢复经济、摆脱困境,一些企业提出了企业与社会同舟共济的观点。进入60年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然而经济在高速发展中的同时,环境污染、价格垄断、消费者权益的损害等现实问题也在日益加剧。这些终于在70年代演变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大讨论。90年代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走向高潮。它所关注的问题比起以前更具广泛性和全局性,除传统的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项目外,诸如维护人权、消除贫穷、遏止腐败、创造社会公平等目标的实现,都被认为与塑造企业的适当角色紧密相关。目前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已先后出现了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边组织,一些大型跨国公司也纷纷开始制定自己的生产守则。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渐突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逐步发展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国际潮流。
   广东外向型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广东处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前沿。尽管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宗旨是好的, 但在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不断被削减的今天, 其非常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 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广东企业家们必须警惕和注意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迅速发展对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来说同样是一个契机。
   (一)推动企业家创新观念的形成
   我国作为最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 很多跨国公司纷纷加大在我国的采购, 同时也加大对我国合约工厂的社会责任监督。广东纺织、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许多企业为了得到跨国公司的采购订单, 每年不得不接受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的验厂要求,有的企业为此失去了宝贵的订单。这些跨国公司之所以提出验厂要求,一方面可以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签订合同时的法码。为了避免这些跨国公司以“企业社会责任”责任为借口压低产品价格,这在客观上也就要求企业家必须拓展思路,转变观念,在生产方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管理手段等方面不断探索,改变当前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发展经济的传统模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增强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二)培养企业家“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劳工权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之一。虽然《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相当严重。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NGO 组织对于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批评, 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络会”, 以促进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的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 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 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廉价劳动力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出口加工企业的比较优势,为了防止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劳工贸易壁垒”的形式削弱广东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出口能力,广东企业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始终贯穿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

   (三)增强企业家的可持续发展观

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与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
图 2 广东省城市降水酸雨频率年度变化
   资料来源: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2005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http://www.gdepb.gov.cn/zwxx/hbzkgb/gongbao/2005/default1.htm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很大的进步,它在企业发展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与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相一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它要求经济主体在利用社会资源的同时,必须对各项社会资源、环境保护负责,以节约能耗、防止环境污染为己任。但在广东,一些企业家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对环境采取近乎漠视的态度。据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广东85.7%的城市受到酸雨的影响,42.3%的河流被污染。有关专家分析这些环境问题绝大部分都与企业的行为有关。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它所处在的社会经济环境。企业要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利润,企业家必须认清企业发展与经济环境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技术选择、产品开发、污染治理等方面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四)促进企业家法律意识的提高

   “遵守法律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步”。虽然国际劳工组织及欧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高于和超过法律的要求的,但是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从来没放弃利用法律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如欧盟的法律就要求生产十几类IT产品和家用电器的生产者应该对最终的垃圾

   处置包括使用过的产品回收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尚处于初始阶段,我们鼓励、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是要求企业守法经营。当然企业的守法经营不仅仅是遵守商业规则,企业经营者在改善劳工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建立良好商业道德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努力表面上与法律无关,但事实上企业的这些行为对于促进我国诸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得到切实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提高企业家的政治素养
   近年来,针对广东国企老总腐败案层出不穷的状况,广东省政府加大了在企业方面的反腐败力度。“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余振东案”、“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官有仁案”、“广重企业集团王胜杰案”等等腐败案件的顺利结案都表现了广东在打击商业腐败的决心,同时也反映了广东企业家在政治素养方面的匮乏。当然这种问题不只出现在广东,它属于一个世界性问题,这也是为什么遏止商业腐败成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内容之一的重要原因。在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代经济社会中,良好的政治素质对企业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要求企业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求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要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这客观上也就要求企业家必须不断增强政治素养,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不断增强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廉洁自律、勇于奉献。

四、如何进一步加强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

    企业家精神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企业家的精神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秩序能否正常运行的全局,如何进一步加强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培养具有高度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从实际出发,着实加强广东企业家精神建设。
   (一)重视并重新审视广东企业家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企业家精神的发挥,离不开社会对其社会地位的认可。在传统的观念里,企业家追求的唯一目标就是利润,其实这是对企业家的误解,因为它忽视了广大企业家对经济以及社会的贡献。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重视并重新定位企业家地位与作用的原因。需要强调的一点是:

   我国20多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与这些勤勤恳恳的企业家是分不开的。他们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财富,而且他们在生产领域引入的新方法、新的组织形式同样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创新思维,管理经验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迅速腾飞,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创造了不少企业神话。广东连续多年GDP高居榜首,这些企业家功不可没。虽然广东企业家身上还有许多缺点,但这并能抹杀广东企业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功劳。重新审视广东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是对广东经济发展作出承认,同时也是对广东企业家在社会经济建设中贡献的肯定,这对增强广东企业家社会责任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加强对企业家的再教育
   思想政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认识水平。对于政治素养不高,管理能力有限的广东企业家来说,适时教育引导更是必要。应重点抓好企业家政治、知识两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广东企业家能在系统地掌握市场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对企业家的政治教育, 主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他们的头脑, 使他们能够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识自己的使命,在获取企业利润的同时提出回报社会的理念。由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企业提出新的要求,这客观上要求企业家的文化素质也需要相应的提高,企业家的相关管理部门在抓好政治教育的同时应主动地组织企业家学习财务、金融、营销、经济法规、工商管理等现代企业家所必需的高层管理知识,培养他们守法经营、勇于创新的精神。只有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才能保证培养出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
   (三)大力倡导诚信精神

   诚信精神既是企业社会责任在新时期的要求,又是企业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表明没有相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正像江泽民同志在200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不能健康发展”。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诚信精神已演变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标识。世界各国企业争相以讲求诚信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GE前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曾指出:“任何一家想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企业都必须认真对待诚信二字。”注重信誉已逐渐成为现代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核心战略。广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公德来支撑。粤东地区的制假售假问题已

   经给广东留下警示。在面对外国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对我国企业步步紧逼的情况下,缺失诚信的商业精神,丢失的不再只是订单,而且还丧失了企业家起码的人格与尊严。
   (四)强化对优秀企业家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建立和健全企业家激励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客观要求。良好的机制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能唤起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热情和勇气。所谓激励机制,首先就是要制订一套成绩考核和激励措施,通过严格考核,对政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营者,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实行重奖,使他们的经营业绩和个人报酬挂起钩来,同时通过机制驱动,促使企业家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家在企业的领导者的位置上乐当员工与国家的公仆,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另外,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家队伍中对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提高他们的社会声望,满足他们强烈的成就感、社会认同感等心理需要,让企业家更加热爱自己的企业,更加乐于奉献,更加愿意与企业荣辱与共,从而实现其个人人生价值与企业价值的统一。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与企业家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目前广东针对企业家的监督管理机制还很不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家身上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笔者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的原因,也有社会大众的原因。一方面政府监督不到位,缺少监督企业家行为的专门性社会机构;另一方面社会大众对企业社会责任不够关心,多年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由此造成的影响使得人们对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习以为常。针对这些状况,笔者建议,广东应建立由一些社会机构对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 如由投资基金组织和诸如环境保护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共利益机构来监督企业家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包括提供大学生就业机会、产品质量、资助社会福利事业、消除废弃物等方面的情况。对违反我国有关劳工、环保等社会责任方面法律法规的企业领导人要追究责任并在社会上进行曝光。其次就是要提高社会大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使公众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对污染环境、不善待员工等等的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产品自觉进行抵制,从而使企业经营者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常凯.经济全球化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3(4):1-5.
[2] 陈清.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其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J].企业经济,2005,(3):15-16.
[3] 聂伟.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的关系[J].广西社会科学,2005(10):188-190.
[4] 姚祖军,蔡根女.论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与中国企业家精神的缺失[J].经济师,2004,(8):267.
[5] 王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对策[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10):72-73.
[6] 董振华.又一个世界浪潮——企业社会责任运动[J].学习月刊,2005,(7).
[7] 秦奉禄.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论坛,1994,(13):15-16.
[8] 王天云.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的思考[J].前沿,2004,(2):69-70.
[9] 黎友焕.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9.
[10] 黎友焕.叶祥松等主编.2004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
[11] 黎友焕.世纪之交对社会科学的呐喊与遐想[M].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The move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ntrepreneurship
LI Youhuan, Zhang Hongshu
(Guangdo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and Trade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Guangzhou, China)
Abstract:The Entrepreneurship is the motive source of the enterprise development, the crucial factor of the corporate culture vitality and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social spirit. It plays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the social stability. This essay takes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ocial duty movement as its background. It discusses the influence of the movement to entrepreneur spirit building in Guangdong and tries to find a constructive suggestion to the Guangdong entrepreneur spirit.
Key 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ntrepreneurship Guangdong 

审稿专家:
赵景峰: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贸易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研究方向,029-88308061。Wangluli@hotmail.com

(原文来源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