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在全国改革开放步伐中先走一步。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广东率先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局面。在广东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广东经济学理论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卓炯是我国开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先驱,他的思想指导着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着广东现代化建设。可以说,离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获得质的飞跃。本文首先回顾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并阐述其科学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30年来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影响,结合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分析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广东未来发展的展望。
关键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Youhuan-Li,Wenmei-Guo
Abstract:
Key words:
改革开放前,广东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推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发展和经济状况一直处于恶性循环中;改革开放后,中央出台“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的文件促使广东先行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改革开放30年,广东在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邓小平同志(1978)说过,“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2]广东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的成就,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思想解放,尤其是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逐步推进取得的。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只有少数经济学家认同“广义的商品经济与私有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观点,在这些经济学家中,主要的代表人物为卓炯。他不仅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商品经济这一新概念,还大胆地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框,逐步形成了带有他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概括地说,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品经济社会分工理论
卓炯的社会分工理论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赖以建立、形成的理论基石。他(1961)认为,研究商品经济离不开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分析商品经济所反映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卓炯(1961)引用了经典经济学家的观点来证明:“马克思说:‘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列宁也讲过:‘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是由于出现了社会分工’。”[3]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卓炯(1961)提出了独特的商品经济社会分工说,他认为:“这里所指的社会分工,其含义应该是各种不同经济职能的经济单位的内部分工,……商品交换之所以发生,乃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4]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存在着广泛的社会分工,也就必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当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前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进行的商品经济,后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商品经济。他多次(1962,1963)明确地申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存亡,而所有制形式决定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和特点,这就是我们的中心思想。”[5][6]
卓炯(1985)还认为:“现代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而商品经济也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主义要消灭商品经济等于要消灭社会化大生产,这是与历史背道而驰的。”[7]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是合理的。由此看来,卓炯十分重视社会分工对推动商品经济的重要性。杨永华是这样理解卓炯的观点的:“社会分工作为一般劳动过程范畴,决定了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唯一原因。社会主义存在着发达的社会分工,所以,社会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只要共产主义不消灭社会分工,共产主义也仍然是商品经济。”[8]
(二)价值规律理论
70年代末80年代初,卓炯运用一般与特殊这一科学的分析方法[9],进一步论述了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再认识,有力地批判了自然经济论与产品经济论,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存在剩余价值这一经济范畴以及认识、研究这一范畴的重大意义。
卓炯(1983)强调社会主义也要重视价值、遵循价值规律,过分的强调使用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无法获得发展的重要原因。他指出生产商品和社会经济形势是没有关系的,其实这也是为论述社会主义也应当存在商品经济的理论思想服务的。
卓炯(1978,1979)突出强调并反复论述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宏观作用与微观作用。[10][11]他认为:“价值规律,首先是一个发展生产的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如能降低必要劳动,它就可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又是一个等价交换的规律,是平衡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的关系的规律。价值规律又是一个分配的规律,全部国民财富不外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要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第二部分是生产劳动者的收入,第三部分一般表现为剩余劳动,这部分基本上又分为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消费基金用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基金用来扩大再生产。价值规律的核心是C+V+M。国民经济的活动虽然千变万化,复杂错综,但万变不离其宗,跳不出C+V+M这个范围。”[12]
为了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20世纪80年代初卓炯写了三篇论述剩余价值的文章[13][14][15],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只要有商品生产就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当然也就存在剩余价值这一范畴。他(1986)指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有无剩余价值,而在于剩余价值归谁所有。因为只要工人有剩余劳动,他们都要创造剩余价值。只要承认这一点,去掉马克思分析资本的形式,剩余价值理论都适用于社会主义。”[16]卓炯的价值规律理论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运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卓炯运用他的理论来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方向、内容,并借鉴《资本论》的体系,试图改造现行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建立以商品经济学为特色的新体系。
卓炯自始至终坚定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为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方针。在卓炯晚年的研究生涯中,他运用他的商品经济理论来研究我国当时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他(1980)认为在将把产品经济体制转变为商品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是十分重要的,而且要学会运用这个原理来实行正确的方针。卓炯(1979)指出:“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对社会主义也是适用的。……分为个别企业商品流通过程和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过程……改革流通制度,不仅意味着个别企业的产销要畅通,更重要的是必须使整个社会的工序取得平衡,……”
自从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卓炯更加以高涨的革命热情,衷心拥护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积极探索中国体制改革的新方向。1984年,卓炯在他发表的《联产成包责任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的论文中提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商品而因素的原理。”[18]1986年,卓炯发表了“从‘利改税’谈起”的论文,解释了当时人们担心由于“利改税”带来的企业所有制分离的问题的不协调现象。这些理论对广东改革开放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
二、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影响
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提出之初,影响十分微弱,甚至与当时的经济主流思想格格不入,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合时毛的言论。但如果将卓炯提出的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逐一比较,就会发现卓炯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一个预言家,他提出的理论一次又一次地被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所证实。
(一)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主要经济理论主流思想是斯大林的半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但是,卓炯大胆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他(1961)指出:“现在的事实很明显,在公有制度下,不论是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也好,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也好,只要社会分工存在,产品就要进入交换过程,就要成为商品。……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就是计划商品经济,它和私有制下的自由商品经济完全不同。”[19]当时,卓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并没有引起社会充分的关注,也没有被接受。然而,社会主义必然要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转变。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重大决定,证明了卓炯20多年前预言的正确性。
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改革开放做出了举国瞩目的理论贡献,受到了中国经济学家的高度评价。董辅礽在为卓炯的《〈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一书所写的序中说:“卓炯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先驱,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功不可没。”[20]曾牧野(1991)认为,卓炯被称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开拓者,是受之无愧的。
(二)农村都市化
卓炯(1964)提出:“商品经济的几种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它既经常而又持久。我们要消灭商品经济就意味着要消灭市场……我觉得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变为有计划的市场,在那时,由于物品的极大丰富,人们就可以通过市场而自由的取得他个人消费部分所需要的产品,满足他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消灭城乡差别,也在于使农村都市化,而不是都市农村化。”[21]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卓炯预言通过市场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而卓炯写这篇文章的背景却是物品极度缺乏的大饥荒年代。通过实践,卓炯积极地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对策建议。他(1964)认为,只要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农村的社会分工就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后来,党的一系列发展商品经济的决策又一再证明了卓炯这些理论的超前性。1980年,邓小平同志强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他指出:“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22]社会主义的实践完全证明了卓炯的这些理论都是科学真理。
(三)经济体制改革
前边已经提到卓炯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观点,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是要把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改造成为计划商品经济体制。”[23]另外,卓炯对于当时如何改革金融体制、进一步发挥银行的作用,如何进行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如何提高资金利润率等等问题,卓炯都发表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是,卓炯当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当时的主流观点是,改革就是解决改革中央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也就是中央与地方集权和分权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卓炯(1984)旗帜鲜明地指出问题的本质在于要实现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把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制转换为市场机制,而不是解决集权分权问题。后来,90年代初,中央终于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传统的计划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历史发展再一次证实了卓炯的理论探索是超前和成功的。
卓炯一生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探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现在经济学界也为卓炯的理论做出了应有的评价。于光远(1996)称卓炯为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面旗帜”。杨永华认为:“卓炯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并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把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市场经济体制,解决了中国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使得他无愧地享誉中国经济改革理论先驱的崇高地位。”[24]黄家合不仅对卓炯的理论贡献做出评价,还高度赞扬了卓炯的品质,他认为:“卓炯存留于世的不仅是他富有创见的商品经济理论,和他不畏任何压力所屈服的勇气和风骨,还有他谦虚谨慎的坦荡胸怀和诲人不倦的无私奉献精神。”[25]
而在2007年12月25日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上,汪洋强调:“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个巨大变化,无一不是思想解放的结果。”[26]卓炯在1961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是卓炯解放思想的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汪洋的讲话间接地肯定了卓炯对广东改革开放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