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化进程中, 经济、社会、环境问题之间存在着一种强烈的互动性, 企业不仅是区域经济的基本组织, 也是区域社会的基本组织, 更是一个可以直接贡献或破坏自己生存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角色。所以, 企业不仅要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而且要为创造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作出努力和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是通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它符合社会整体对企业的合理期望, 不但不会分散企业的精力, 而且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

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绩效成正相关的关系, 而不是完全像传统经济学理论所认为的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其利益, 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带来高销售量和忠诚的顾客群, 从而提升财务业绩, 所以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自身的发展是一种机会。众多的研究成果显示: 企业越注重社会责任, 其产品和服务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可提高业绩, 这就做到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步。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为企业原本的功利性价值观注入了非功利性价值的内容,企业从重利轻义的单一价值观向义利并举的价值观念升华。毋庸置疑,企业要生存便要可持续的赢利能力。企业可持续的赢利能力主要来自与企业的开拓能力。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于对先进科学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二是来自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常创常新;三是来自于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发挥水平。这三方面都说明企业可持续开拓能力的最终动力在于人。在企业面对新的义利并举的价值观念氛围下,形成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共识,是企业激励机制得以建立和运行的基础。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对企业管理来说,是一场新的革命,更是提高企业开拓能力的动力源泉。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

    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虽会在短期内给增加经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无疑有利于企业自身良好形象的树立,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而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 最终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潜在的利益。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佩尼(Paine)认为“一套建立在合理的伦理准则基础上的组织价值体系也是一种资产,它可以带来多种收益。这些收益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组织功效、市场关系和社会地位。”责任与竞争力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生共存,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企业在强化自身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通过拥有良好的文化机制和较高的创新水平,也能够提高应变能力,有助于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的经营形象和声誉也不断得到提高。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促进企业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在竞争的市场上, 以牺牲产品质量安全、劳工利益或是社区利益为代价, 仅仅依靠廉价获取的产品竞争力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成长和持续发展。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将促使企业转向对产品、设计、流程、管理和制度等环节进行创新, 促进其盈利方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而不是靠一味地压榨员工或用假冒伪劣欺骗消费者来获取利润和取得发展。实践证明, 企业的持续发展最终仍然要依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得以实现。企业通过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不断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节约能源的消耗,改变生产方式,从粗放型积极向集约型转变,进一步拓宽创新领域,改善经营环境,减少资源的占用和浪费,节省生产成本,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以获得更大的利润。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企业、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自身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如为了保护环境、保障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普通公众等都向企业提出了种种行为限制,有时还附有严厉的惩罚性措施。企业若不能符合要求,便会受到指责或惩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相反,企业若能主动适应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限制条件,使决策和经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因此,社会责任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是维护企业长远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互利”行为。这一行为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付出,同时也是一种获取。表现在如下三方面:第一,有利于调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 有利于调整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使公众了解企业,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可信赖的企业形象;第三,有利于调整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优秀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理想信念、价值体系与行为规范的总和。从价值属性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和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文化逻辑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二者在发展趋势、基本依据、基本目的、基本内容、基本走向上是一致的,而且,二者又相互作用,相辅相成,既为企业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又推进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的新内容,重新塑造和创新了企业文化的价值观念,推进了企业文化的相关建设。而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一种价值体系,又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升到新的理论高度和较高的文化层次。

 

作者:黎友焕

 来源:《广州日报》、《威海日报》、《丽水日报》(责任编辑:李静)

谈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在任何社会,有实力和能力的机构都需要为整个社会履行责任,企业的每个决定、每个行为都必须放在这种责任的视角中考虑。目

   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资本全球化、市场全球化和贸易规则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在重构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过程中,以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的三大公众利益为核心的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共同关注的焦点,企业社会责任在这种氛围下得到广泛的推广。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背景和原因

   跨国公司的全球性活动拓展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空间。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以及各国政治、社会生活的影响加剧扩大,跨国公司将生产线转移到生产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而建立了全球性的生产网络,世界范围内的资源流动和全球化生产使跨国公司能够规避国际劳工法规,并且不受东道国劳工法规的制约,从低成本生产地区间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利润。针对跨国公司转包生产体系中存在的“血汗工厂”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工会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团体强烈要求跨国公司在全球扩张的市场竞争中以及谋求最大经营利润的同时,承担其对相关利益者的社会责任,于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便伴随着跨国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向全世界扩散和渗透。人文社会观念的发展引导了企业经营行为。随着人们价值观念、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对可持续发展观的认同,围绕着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的三大公众利益,西方社会掀起了一系列既深入、广泛又持久的社会运动,包括消费者运动、劳工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社会责任投资运动和可持续发展运动等。这些捍卫公众利益的社会运动的不断发展,使西方社会也不断推生出新的价值观和发

   展观并形成新的共同社会观,与这种新的共同社会观相适应的是一股能左右消费潮流的市场力量,它要求企业按照其道德要求调整经营管理思路,在这种新的社会环境下,企业实现利益的途径已经从原来依靠单纯的市场竞争变换成要以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为前提,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已经从当初以被动地处理劳工冲突和环保问题为主要内容提升到主动地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主要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深入社会。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不仅是一种理念,还是一种实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尽管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实践依然很强势,但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开始接受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实践。此外,来自社会的压力包括舆论压力和各种法规,也从另一面促成了这一运动的发展。可以说,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推动的不可阻挡的国际社会潮流。但是,在企业社会运动不断发展的同时,该运动所引发的争论与冲突也没有休止。早在20世纪初以来,国外理论界就对企业社会责任各方面一直争论不休,与此同时,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也愈突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引发的国际贸易摩擦和冲突也相当频繁。最近几年来,国与国之间对以劳工保护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摩擦与争论也常见于各种国际磋商会议上,可以预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热点问题在理论上的争论和国际社会事务交流中的冲突将会继续下去。

   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经无法回避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我国主动应对的最好选择,也与我国经济发展同步,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明显不足。首先,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从国内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来看,迄今为止,对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研究成果不多,现有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中,全面系统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几乎没有。大部分是从某个角度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如经济学界多数是在研究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企业的性质时间接地涉及到这一问题,法学界则多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哲学界则多从我国从传统道德对企业的要求来探讨社会责任。国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属于哪门学科也出现了很大的分歧,但西方发达国家无论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那个学科,都几乎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门很重要的新兴学科来培育和发展,并成熟地把企业社会责任分成劳工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企业诚信、质量保证等具体的专业来培养人才。相比于我国,由于国内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学科或专业的设置还是空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学科规划更显然是迫在眉睫。其次,缺少创新性研究。目前国内翻译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各方面原著较多,而国内原著很多都是借鉴或直接引用国外专家、学者的观点和科研成果,针对中国特色的理论观点很零碎,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从现有文献看,国内理论界基本上秉承了国外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的观点,几乎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该不该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有争论,但对于企业究竟该具体承担那些社会责任、怎么承担社会责任和承担多少社会责任的研究几乎还处于空白。特别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挑战、企业社会责任作用机理和机制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影响等问题的研究也少有成果。最后,侧重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轻理论研究。与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明显不同,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争论焦点在于企业社会责

   任对贸易的影响,由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导入我国的原因是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化,在我国目前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力量是跨国公司,主要表现在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生产守则在我国的广泛实施以及SA8000认证体系在我国的逐步推行,基于这种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推动方式和力量都跟我国对外贸易直接挂钩,现有的国内研究文献大部分从这个问题作为切入口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包括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否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从而削弱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的广泛推行是否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社会贸易壁垒等问题;其二是在怎么来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措施上,不少学者都提出将企业社会责任列入法规框架以确保企业的实施;其三是很多学者都提出应该尽快推出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以此建立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力量对话的平台。因此,从国内研究文献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焦点问题来看,可以说国内理论界侧重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轻理论研究。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亟待进行的工作

   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中,我国对外贸易的成本比较优势将可能被加剧弱化,对外贸易体系将面临巨大的冲击,国际贸易的规则将可能因此改变。沿海很多外向型企业已经感觉到这场运动所释放出来的压力,对采取何种新的策略参与经济全球化以及如何应对这场社会责任运动的研究已经相当紧迫,当前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工作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要支持和鼓励各界的研究工作由于我国目前理论研究体制的制约,理论研究的资源要素还大部分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上,政府的意图导向对理论研究起着方向性的指挥棒作用,特别对企业社会责任这种全新的、尤其是还带有敏感性的领域更加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整体研究工作才能有比较大的突破。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和鼓励工作包括直接给教研部门下达研究课题,给予研究部门的专门机构设立编制、人员编制、资金扶持,鼓励研究部门举办各种研讨活动等。从目前的情况看,很多专家学者已经把企业社会责任当作未来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从近期公开发表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便可以得到印证,但能得到政府部门有实质性支持的却不多,这便影响了研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教育部门应加快企业社会责任的学科规划和专业建设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很多高校成熟的学科和专业,各种相关内容的课程设置也相当完善,如英国诺订汉大学商学院就有齐全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专业,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未来社会的热门紧俏专业。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把企业社会责任明确列入学位专业,更没有作为一级或二级学科来设置,这种状况很明显跟我国面临的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压力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亟待进行补充和完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管理学的二级学科来设置是最为现实和最有可能性的工作。

   (三)教研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力度

   高校和科研部门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我国新时期参与全球化所面临的重要理论领域来看待,给予研究资源的倾斜和扶持,展开更加系统全面的深入研究,特别要把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发达国家处理企业社会责任的经验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为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智力支持。此外,回顾过去几年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推行历程,除了跨国公司成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主体、研究人员逐步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工作外,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知识的传播和报道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有些媒体由于存在不负责任的态度致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歪曲报道也使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误解。因此,媒体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加大报道传播篇幅和力度,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准确传播和报道的职业操守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工作。

作者:黎友焕、叶祥松

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全球化趋势

作者:黎友焕

   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教授黎友焕博士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入手,剖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层次,讲述了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怎样来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2007年5月8日下午,应学院邀请,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教授黎友焕博士在四教115教室作了《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报告。

   凌征海院长、喻旦辉副院长和科研处、经济学系、外事处领导以及经济学系全体老师及部分学生聆听了讲座。

   黎友焕教授是我国最早从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的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作访问学者期间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沿问题。回国后又到各类企业作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黎教授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造诣较深。1993年以来,公开发表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论文70多篇,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等课题20多项;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课题30多项;接受媒体采访200多人次。黎教授在举办讲座之前,为学院善衡图书馆捐赠了由他主编或参编的学术图书237册,图书馆负责人李延海教授代表学院接受了捐赠,并向黎教授颁发“荣誉证书”。

   黎教授的讲座分为四个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与内涵、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怎样来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及内涵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地联系日益紧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家喻户晓。现在这一活动正向全世界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己成为全球范围的一个共同话题。但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还不统一。黎教授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难以明确其内涵与外延。他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结果,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为:在某特定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

   黎教授把企业社会责任分成三个层次:

   经济责任和法规责任为第一层次,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是企业的目标;法规责任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

   伦理责任和自愿性慈善责任为第二层次,伦理责任和自愿性慈善责任明确分开。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很多行为虽不违反法规但却明显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企业如不承担这种伦理责任也将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谴责。伦理责任是除经济、法规责任之外的受社会伦理道德约束的社会责任。

   未来可能出现的责任或新出现但还没有明确的责任定为“其他相关的责任”为第三层次。黎教授强调,在定义中指明这一层次是为了使定义更加准确与完善。

   黎教授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归纳为要求企业像社会公民一样具有伦理道德精神,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维护其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权益。

   二、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

   黎教授简要地从五个方面讲述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

   一是市场失灵。他认为,市场机制存在明显的固有缺陷,总的来说是市场不能自我有效地配置资源, 由此对社会造成许多问题。这种缺陷的解决需要市场之外的干预手段的介入,即需要借助于市场之外的力量(政府、法律、伦理道德等),利用“看得见的手”(政府和法律)以及“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伦理道德)来消除缺陷的存在基础,进而解决失灵的问题。黎教授强调“第三只手”即“伦理道德”的重要性。

   他说,企业社会责任正是通过一定的伦理道德手段,来解决企业可能给市场带来的失灵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是法制的不完善。法律作为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的社会价值观和准则,是调节企业行为的强有力的工具,也是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最低要求的行为规范。但是,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包括法律约束企业活动的有限性,即法律只能惩恶不能扬善的缺陷性和法律对企业活动反映的延迟性等。法律无法规范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需要企业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予以完善。

   三是政府行为扭曲。政府功能的缺陷和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会产生政府失灵。政府失灵虽然可以用市场机制来弥补,但市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它同政府职能一样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政府干预过度、政府干预不足和政府干预无效等。企业和政府都是社会的重要活动主体,而且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活动会产生相互的影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减少政府失灵。

   四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在规范交易行为中,伦理道德机制比法律更加有效;在协调社会成员关系中,伦理道德调节比法律更加有效。在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中,伦理道德比法律所规范的范围要宽得多。

   五是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黎教授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改变了过去的国际贸易格局和规则,也改变了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方式。在经济全球化影响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国际社会强烈要求企业要在世界范围内考虑其经营行为的影响。他从三个方面阐述企业必须对劳工、消费者和环境负责:一是经济全球化导致了劳资冲突的激烈和劳工地位的下降、劳工运动加剧,企业应对劳工负责;二是经济全球化导致了市场无国界化,消费者保护运动加剧,企业应对消费者负责;三是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环境保护的国际化,环境保护运动加剧,企业应对保护环境负责。

   三、企业怎样来承担社会责任

   黎教授不仅从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多年,而且深入全国各地企业第一线了解并指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工作。他以丰富的事例、生动的资料描述了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他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远远不是捐钱做慈善活动这么简单,它应当包括对内和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就企业内部而言,企业的管制及监察是相当重要的,有效机制的建立既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就企业外部而言,则涉及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股东权益、社区服务等,只有真正将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落到了实处,才是承担了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影响企业绩效。黎教授综合国内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来看,起码可以从六大方面提高企业绩效。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一是取得政府信任和支持,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是赢得消费者信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三是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四是为降低成本,促进企业创新体系的建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五是使企业、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六是企业文化建设有了先进内容,有利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最后经济学系的老师就“SA8000认证对中国有哪些影响”这一问题与黎教授进行了探讨。黎教授从SA8000对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以及对我国现行法律的影响等方面给出了一些前沿性的看法。他还愉快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就“即将踏入社会的学生应了解哪些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对经济系的学生给予了指导。整个讲座在轻松的气氛中结束。

   (原文来源于《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7第2期)

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发展方式的变革

作者:黎友焕、赵景锋

   内容摘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社会、政府、经济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和谐发展的枢纽性工作。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预示着企业经济活动的行为和方式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即企业的发展目标、增长方式、利润观念、与资源的关系、产品成本优势来源、发展要素、收益趋势等方面都将产生新的变革。

   一、在首要目标上,由求生存到求发展

   “企业只有先生存下来了,才能寻求发展”,这是人们长期以来的普遍思维模式,已成为企业界流行的一句口头禅。其理论渊源是古典经济学中的亚当•斯密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理论和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然而,这种在传统经济时代有效的演进逻辑,在现代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却很可能是一个陷阱。因为,在传统的经济条件下,市场相对较封闭,竞争不够激烈,企业与环境、社会的互动程度还不十分强烈,企业的生存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其他的企业短期内不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存,因而企业不发展也有生存的可能,必然是可以先求生存再图发展。然而,在现代社会的规则理性、制度规范和程序公正的社会新环境中,企业除了应对市场的全方位竞争之外,还要恰当地处理企业与社会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一旦出现不和谐关系,便会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企业在成立开始便无法回避其社会责任,要从发展的战略高度超越生存目标。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就说:“无论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基本的伦理规范都是任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准则;较高的道德水准对于经济的繁荣和持续的经济成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如果再按传统的“先生存,再发展”的演进逻辑进行经营管理,企业不仅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连基本的生存目标也难以维持。 

   二、在增长方式上,由外延式扩张到内涵式增长

   我国企业历来普遍偏重“量”的增加,往往以低成本、低价格、低附加值赢取市场优势,严重忽略了企业“质”的发展。这种以牺牲环境和忽视人力资本为代价的传统的外延式的发展模式必须转向以数量增长、质量效益、生态平衡、劳动保护、人文关怀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外延式扩张是一种粗放的经营模式,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问题。内涵式扩大增长方式,通过改革创新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过去企业由于普遍认为创新管理制度和改革管理方式存在较大的难度,尤其是类似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管理方式会增加管理的成本,因此回避内涵式而趋就外延式发展,但是,在目前社会提倡人文精神的今天,外延式发展已经受到了抵制,内涵式的发展却能快速提高竞争力。比如,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绩效就成为正比,“一些问题乍看上去只与成本有关,经过仔细研究和假设投资分析后,这些问题证明是赢得竞争优势的机会。就像‘质量成本’经常证实为负一样,提高质量的花销,‘与环境和睦’生产过程的成本,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经济利益。”(Christopher D Ittner,2992)《财富》在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中发现,95%的被调查者坚信在今后的几年中,他们必须采用更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行为以维持他们的竞争优势。(J. Bamford,1993)

   三、在盈利观念上,由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到追求企业、社会利润最大化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资本全球化、市场全球化和贸易规则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以更快的速度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同时也打破了国际社会的传统利益格局和调整机制,加剧了社会矛盾,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出现了强烈互动,企业作为主要社会主体的重要功能被大大释放,同时社会和政府对企业的要求也进一步加强。企业不仅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还要为创造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而努力。“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Keith Davis,1960)消除贫困、促进社区发展、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维护职工权益被有远见的企业家们视为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在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中,企业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终极目标显得过于狭隘和自私,而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则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原则,承担社会责任是当前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条件,美国“由200家最大企业的领导人参加的企业圆桌会议,在其1981年的“企业责任报告”中指出,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矛盾的。“(乔治.斯蒂纳(Georg A.Steiner)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也就是说,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等等。

   四、在低成本优势的来源上,由压低工资到管理方式创新

   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具有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企业关注的是成本和利润,仅把人视为一种创造财富的“工具”,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利用”,把人简单地当作资源来利用,而忽视人的社会性,对“自动人”、“复杂人”的作用视而不见,任意侵害员工权益。近年来,我国各地出现的“民工荒”现象表明,单纯依靠低工资的劳动力降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已经不可取,工资在成本优势的来源作用已经大大削弱,廉价劳动力在生产要素中的价值地位也不断降低。迈克•波特(Micheal. E. Porter, 1990)早在《国家竞争战略》中明确指出,“竞争力与廉价劳动力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产业竞争中,生产要素非但不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其价值也在快速消退中。” R•爱德华•弗里曼和小丹尼尔•R •吉尔伯特(Freeman, R. Edward,Daniel.R. Gilbert,1982)在评价《追求卓越》一书时也指出:“优秀企业的秘诀在于懂得人的价值观和伦理,懂得如何把它们融合到公司战略中。”“这场卓越革命的基本伦理是对人的尊重。这是企业关心顾客、关心质量背后的根本原因,也是理解优秀企业难以置信的责任感和业绩的关键。”因此,企业的低成本战略应该构建在高科技应用和科学管理上,企业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就是科学管理的重要表现,是管理方式上的创新和突破,它将改变了企业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从过去主要依靠降低劳动力成本转变到提高管理效率,从过去与职工的对立利益分配关系转变到共同利益分配关系,从过去轻职工重生产转变到以依靠职工的生产热情和工作激情来提高生产率,重新设计成本和生产经营流程。

   五、在提高竞争力的要素上,由有形资源到无形资源

   在现代市场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致胜的关键不再取决于物资、设备、厂房等有形资源,而更多地依靠技术、人力资本、品牌价值、社会美誉度等无形资源。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佩因(Lynn Sharp Paine,)认为:“一套建立在合理的伦理准则基础上的组织价值体系也是一种资产,它可以带来多种收益。这些收益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组织功效、市场关系和社会地位。”责任与竞争力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生共存,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企业在强化自身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通过拥有良好的文化机制和较高的创新水平,也能够提高应变能力,有助于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的经营形象和声誉也不断得到提高。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戴维•J•弗里切(David J. Fritzsche)也认为,“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从微观角度上讲,道德的行为都是商业长期成功所必须的。宏观理论主要考察伦理学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不道德行为会扭曲市场体系,导致资源配置低下。微观理论考察伦理学对单个企业的重要性,不道德行为会导致长期经营成果下降”

   六、从收益的趋势上看,由成本增加到边际收益递增

   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虽会增加经营成本并对短期内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不少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存在避拒的心理,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绩效成正相关的关系, 而不是像传统经济学理论所认为的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其利益, 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带来高销售量和忠诚的顾客群, 从而提升财务业绩, 所以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自身的发展是一种机会。众多的研究成果显示: 企业越注重社会责任, 其产品和服务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可提高业绩, 这就做到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步。传统经济学有一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其基本内容是: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其它生产要素的投入不变时,一种可变的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最初会使产量增加,但当它的增加超过一定限度时,边际产量会递减,最终还会使产量绝对减少。但是,企业用于社会责任建设的投入并不遵循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初期的投入可能并不会增加企业的多少收益,反而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随着投入累积到一定时点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增,而且越来越具有规模效益和长久利益。普雷斯顿(Preston)和奥班农(O,Bannon)对这一关系做过认真的研究。他们仔细分析了美国67家大公司1982-1992年的有关数据,继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美国大公司而言,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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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 Bamford,“Changing Business as Usual,” Working Woman, November 1993, pp.62
4.Keith Davis,“Can Business Afford to Ignor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Spring 1960,p.70
5. [美]乔治.斯蒂纳(Georg A.Steiner)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M]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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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R.Edward Freeman and Daniel R.Gilbert, Jr., CorporateStrategy and the Search for Ethics,p.5,p.69
8.〔美〕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M],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9.〔美〕戴维•J•弗里切.商业伦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10.Lee E.Preston and Douglas P.O’Bannon,”The Corporate Social-Financial Performance Relationship:A Typolgy and Analysis,”Business and Society 1997.(Vol.36,No.4,December),419-429.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叶祥松 黎友焕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在任何社会,有实力和能力的机构都需要为整个社会履行责任,企业所作的每个决定,进行的每个行为都必须要放在这种责任的视角中考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政府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逐步淡化,企业的潜在影响力不断加强,企业日益增长的力量意味着其每个行为都会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可逆挡的发展趋势,以此同时,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界和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却从没休止。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在1895年,世界上第一本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杂志》(AJS)的创刊号上刊登了美国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阿尔比恩?斯莫尔(Albion W. Small) 关于“不仅仅是公共办事处,私人企业也应该为公众所信任”的呼吁,在本质上标志着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萌芽。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一直以来就存在多种多样说法。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在他的《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ement)一书中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问题可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构设,企业有社会责任吗?假如有的话,有多少和什么类别的社会责任?这两个问题看起来虽然简单且直截了当,但对它们的回答却要谨慎措辞。这样说起来好像很矛盾。在过去的30年间,相当多的企业人士乐于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含义,他们只取得非常有限的一致见解。”

   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1953)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为:“ 商人按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 约瑟夫?M.麦克格尔(Joseph M. McGuire,196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要领意味着企业不仅仅有经济和法律义务,而且还对社会负有超过这些义务的某些责任.” 凯思?戴维斯(Keith Davis,1975)和罗伯特?L. 布卢姆斯生气勃勃朗(Robert L. Blomstrom,197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在谋求企业利益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 雷蒙德?鲍尔(Raymond Bauer,1976)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认真思考公司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埃德温?M.爱泼斯坦(Edwin M. Epstein,198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努力使企业决策结果对利益相关者有利的而不是有害的影响.企业行为的结果是否正当是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焦点。”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1993)和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1993)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199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针对社会(既包括股东也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乎道德的行为。” 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

   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不统一,国际机构对其定义至少有200多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形式的认识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我们将发现其他人提出的绝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同样也有一定的局限。得到一个我们大家都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其困难之处在于所给出的对管理可起作用的定义究竟应包含哪些意思呢?这就存在着一个几乎是不可克服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生产的产品类型、盈利能力和资源、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而它们信奉、履行社会责任之道也就不同。”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学派

   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也没有很明显的学派划分,为了便于比较分析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情况,笔者根据国外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情况,把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纷争中的不同对立观点阵营划分成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1.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也叫一元论企业社会责任学派或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奖人、密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其代表作是1970年9月13日在《纽约时报杂志》(New York Times Magazine)上发表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和《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书。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企业是拥有该企业所有权的股东的私产,企业管理当局只应对股东负责,不必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只要以“经济人”的观念努力为股东赚取利润就可以了。因为利润越大,企业运用社会资源的效率就越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该学派的理论模型见图1。其理论渊源是古典经济学中的亚当?斯密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理论和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

   2.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也叫多元论企业社会责任学派或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著名学者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其代表作是1953年出版的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企业各种利益群体,包括股东、社团、顾客、劳工和员工、各级政府、供应者、资金提供者和其他利益集团所环绕。企业除了要为其股东赚取合理利润外,也应为各有关利益群体履行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利润最大化只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企业的预期在不断变化,同时企业也日益依赖于社会。因此,企业不只是对股东负责的独立经济实体,不再仅仅是经济机构,而必须建立和维持更大的社会责任。其他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弗瑞曼(Freeman)和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等。该学派的理论模型见图2.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四、两种企业社会责任学派的争论

   20世纪60年代以后,慈善事业、雇佣关系、资源和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凸现,使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逐渐深入,成为西方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的热点问题。两种相反的企业责任观形成了对垒,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从未停息。

   1.关于是否该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88)认为,在自由经济中,“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这就是说,从事公开和自由的竞争,而没有欺骗或虚假之外。” 他在《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书中说“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像企业主管接受社会责任观点,而非尽力去为股东赚钱这件事那样彻底破坏我们自由社会的根基。” 鲁瑟福特?施密斯(Rutherford Smith,1998)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只不过是一种宣传工具而已。这个概念从来没能准确规定公司的行为标准 ,只不过是公司、政府和消费者团体互相斗争的工具。”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霍瓦德?R?博文(Howard R. Bowen,1953)认为,企业应该自愿地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行事,即使如此意味着企业利润的降低。其社会责任是说,实业家有义务制定对今天的社会目标和价值来说有益的方法和政策, 并据此开展其活动。 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1991)区分了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和社会义务(Social Obligation),认为:“一个企业只要履行了经济和法律责任,就算履行了社会义务,而社会责任则在社会义务的基础上加了一个道德责任,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事情,而不做那些损于社会上的事情。”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冈尼斯(R Gunness,1986)指出:“有人批评公司社会责任反映了公司对解决困扰社会的诸多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也有能力单独担当此任的信念。其实,这种信念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哈佛大学教授莱维特(Tneodore Levitt,1958)教授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个危险的行为。社会问题让企业来解决,就必须赋予企业更大的权力,企业将逐渐演变为具有支配地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力中心,这是十分危险的。追求利润是企业的责任;解决社会问题是政府的责任。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安德鲁斯强调,“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还应包括:(1)公司决心自愿捐助教育事业和其他慈善事业,尽管这会减少其利润;(2)公司选择一个属于自己的经营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要高于法律和习俗所要求的最低水平;(3)在具有各种机会的业务中,公司根据内涵的社会价值进行选择;(4)为了经济报酬以外的理由(很显然仍与经济报酬有关)投资与公司内部生活质量的改善。” P?普拉利(Peter Pratley,1995)在其所著的《商业伦理》(The Essence of Business Ethics)一书中,认为“在最低水平上,企业必须承担三种责任: (1)对消费者的关心,比如能否满足使用方便,产品安全等要求;( 2)对环境的关心;(3)对最低工作条件的关心”。“最低的道德要求意味着企业应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而不危及基本的公共福利和共同的未来。赚钱与接受一定限度的道德要求是可以结合起来的。”乔治?斯蒂纳(GeorgeA.Steiner,2002)和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2002)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用三个同心责任圈来说明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最里圈,包括明确的有效履行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包括在执行这种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圈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新出现的还不明确的责任。”

   3.关于企业追求目标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20世纪20年代之前,西方国家的企业规模都普遍较小,企业在这个时期片面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当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为社会所普遍信仰。亚当?斯密认为,企业的责任就是单一地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并从而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的责任就是为股东赚钱,除此之外没有必要做其他考虑,因为企业在销售产品和赚钱的同时,也就满足了一定的社会需要。此外,当时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受到大多数人的过分信仰和追捧,企业的存在只能是以赚取最大的利益作为唯一目标,甚至认为慈善捐款也是没有必要的。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0)认为,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根据利润目标为(或者不为)某一经济活动,社会效益并非企业必须主动考虑的问题,企业没有“良心”可言,使企业行为符合社会要求的手段是“看不见的手”和法律法规与国家产业政策等。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今天的企业,本已经摆脱了单纯朴素的私有领域,而作为社会制度有力的一环,其经营不仅受到资本提供者的委托,而且也受到包括资本提供者在内的全社会的委托……换言之,即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已不再允许片面地追求企业一己的利益,而必须在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中最大效率地与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并须立足于生产‘物美价廉’的商品而提供服务的立场。 因此,只有这种形态的企业经营才能称之为现代化企业,而所谓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也就不外是要完成这个任务。”舍尔文(Douglas S.Sheruin)认为,“从企业所有者、雇员与顾客三个方面来认识企业的责任问题。这三方面对于企业的生存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他认为,“为了确保企业的生存,利润不是企业的唯一目标。”“虽然企业是一种经济单位,但企业的运行不能没有价值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对顾客或消费者的利益的维护。” “赢利不是企业的目的,企业的目的是平等的分配利益和报偿所有股东。”日本经营伦理学会会长水谷雅一说:“经营伦理学的出发点仅在于消除因只偏重于‘效率’和‘竞争’的思维方式及依此进行的企业活动给人或社会带来的弊病。”

   4.关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争论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古典经济学有一个基本的理论假定,即认为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并无矛盾。亚当?斯密认为,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只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他在确认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后,指出每个人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麦吉也简明地阐述了这种观点:“工商业的主要目标和动力就是利润,企业尽其所能谋求利润,由此维持其效率,并利用机会进行技术革新,加速发展。市场竞争使企业自始至终追求其自身的利益,而又使利润保持在一个合理或适当的水平,并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公共福利。”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0)认为,在自由企业制度中,也就是在私有制度下,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们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惟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如果管理者把股东的钱花到公众利益上,他或她就是在未经股东许可的情况下花钱,因而可能会遭到反对。同样,如果社会行动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个管理者就是在花消费者的钱。弗里德曼说,这种“没有代表权交税”的做法应该遭到拒绝。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20 世纪30 年代,英国学者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在研究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过程中,提出一种挑战传统的企业角色或目标定位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或利益相关者理论)。但遭遇受到来自传统理论信奉者和现代自由市场学派等众多人士的责难。完整的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最早由伊戈尔?安索夫(Igor Ansoff, 1965)在他的《公司战略》(Corporate Strategy)一书中首次提及。 在弗瑞曼(Freeman, 1984)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式》(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出版后,“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术语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却很少透析其确切的含义。金泽良雄也认为,企业“作为自由经济的承担者,需确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主体性。企业、产业及地区的各个领域,对经济危机、环境、土地、国民福利问题等许多领域的问题,不能不做出积极的反应。”托马斯?唐纳德森(Thomas Donaldson,1995)和李?E.普雷斯顿(Lee E. Preston,1995)认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对立的其他解释,比如管理者为股东服务理论,对于道德是漠不关心的。”

   5.关于公司控制权责任的论争

   20世纪初,西方经历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管理者行使公司控制权的责任问题引起了美国理论界的广泛重视,社会达尔文主义受到质疑。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贝利 (Berle,1931)认为:企业管理者掌握公司控制权,只能以股东的利益作为唯一目标,企业管理者是企业股东的受托人,其掌握的公司控制权是原本属于股东拥有的,股东的利益优于企业其他利益关系者(potential claimants)的利益。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德(Dodd,1932)则认为:企业财产的运用是深受公共利益影响的,除股东利益外,企业受到外部的压力,同时承受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管理者应建立对雇员、消费者和广大公民的社会责任观:公司控制权要以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目标。贝利与多德关于公司控制权责任的论争,最后以贝利的认输而结束。

   6.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1993)、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1993)认为,“企业承担多元化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减弱企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社会最终因此而付出更大的代价;企业会因承担了社会成本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管理人员因缺少管理社会问题的经验和本领,难以胜任多元社会责任。” 波斯纳(Richard A.Posner,1997)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长期为了利润之外的任何其他目标而经营将导致企业萎缩,甚至非常有可能破产。我们应为公司缺乏社会责任积极性(不论及法律强制的责任)而感到伤心吗?也许不应该。试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而又改良社会的经理最终可能将一事无成。而且,公司社会责任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消费者承担。最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股东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而相反,公司利润最大化却可以增加股东的财富,股东可以以这种资源来对政治、慈善捐赠等做出贡献。”弗里德曼(Friedman,1970)认为企业自愿寻求社会目标会造成经济上的牵制,使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增加额外的开支,使它们面对那些缺乏社会责任的竞争对手难以匹敌。这样反而等于处罚了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因而不能以公共政策取代企业的自主决策,否则会打击自由竞争,重蹈国家专制主义的覆辙。哈佛大学教授莱维特(Levitt,1965)进一步指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政治的一种体现。企业参与政治会影响企业的成长性,企业注重了政治,就会轻视了企业产品的品质,就会影响企业的名誉及它在市场上的竞争,使企业陷入严重的困境。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阿奇B?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2000)认为,“只要企业能有意识地进行这种投资并持之于恒,那么迟早会获得企业在社会资本上的回报,唤起尽可能多的、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的忠诚和支持。”这种情况在美国的投资经济中已经显现。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出现所谓的社会意识或社会伦理投资运动,近几年则已发展成为社会投资主流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投资运动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稽查”,既寻求那些愿意把资金投入到他们所看准了是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建立社会意识基金作为风险投资。因为有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将对方组织的社会表现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这样做下来的结果对自己并非有什么不利;良好的社会表现事实上易引来大量的拥有特定资源的机构投资者”。克拉克(Robert C.Clark,1999)认为,“如果公司都自愿遵守环境法,它们将会大大改善现代商业企业的重大的负面外部影响;如果公司都遵守工作场所安全制度或药品检测制度,那么它们就可以较少商业行为的其它各类的负面影响;如果公司都自愿按照法院的诠释遵守反垄断法,就会更公正地处理经济利益在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之间的分配。”

   五、结论:

   1.构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框架任重而道远
由于国际社会对概念的不同理解的这种混乱状况已经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无所不包的“万金油”概念,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各方面的争论也进一步模糊和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构建的本来意义和初衷,甚至使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理论构架的基本概念的科学性和有用性受到质疑。

   2.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的争论还将继续

   在弗里德曼理论的影响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很长一段时期被当作所谓的仁慈的利他行为而置于人们的视野之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不利于利润最大化”的观点失去了统治地位。但我们认为这两种观念的争论还会继续。正如乔治?斯蒂纳(GeorgeA.Steiner)和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所说,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是在与传统经济观念相对抗的过程中缓慢发展起来的。这两种观念之间的紧张状态并没有停止,它还会继续下去。归纳这两个选派的基本观点主要表现在:坚持企业不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认为:企业存在的历史使命和基础就是获取经营利润,让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增加经营成本开支和费用,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相驳,也违反市场经济原则。坚持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认为:企业是构成当今市场经济社会这个有机整体的基本单元,作为“社会人”,企业必须同时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并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3.实际上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确实存在不少缺陷

   首先,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暗含了这样一些假设:(1)社会由具有不同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构成,各组成部分都能尽职尽责地承担各自的责任;(2)企业的外部不经济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消除,一是市场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调节、约束和制裁,二是其他部门的活动可以消化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造成的部分不经济;(3)其他社会责任交由企业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承担更有效,即社会责任通过在不同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分工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其次,古典经济学的这种理论假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是极不相符的。第一,它所设定的理论只限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极少存在,大量存在的是非完全竞争和垄断两类市场。在这两类市场结构模式中,企业的规模已大到足以影响甚至控制市场。企业不仅是产品的生产者、价格的制定者,它们还通过庞大的广告网和推销组织使消费者听从自己的命令进行购买,甚至劝诱顾客购买他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产品和劳务。消费者权益问题由此产生,并且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以致形成为一种社会运动。第二,现实经济生活的实际表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4.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具有其先进性

   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不同之处在于,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把纯粹所有者的利润目标转变成构成企业生存所需要的所有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没有利润,而是说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要与社会大众共享。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观点突破了传统的利润眼界,看到了企业的生存是社会的需要,如果企业的存在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甚至有害于社会,企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以企业的力量造福于大众,回报社会,达到企业与社会的完美统一,这正体现了企业作为伦理实体与“法人人格”的本质内涵,即企业的自主权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5.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成为发展潮流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不仅是一种理念,还是一种实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尽管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实践依然很强势,但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开始接受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实践。此外,来自社会的压力包括舆论压力和各种法规,也从另一面促成了这一运动的发展。可以说,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推动的不可阻挡的国际社会潮流。

   主要参考文献

1[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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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oseph W. McGuire:Business and Society. New York: McGraw-Hill,1963,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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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uoted in John L. Paluszek:Business and Society, 1976-2000. New York: AMACOM,1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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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见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eting Changing Expectation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WBCSD, Geneva, Switzeriand,1998.
10. Archie B. Carroll and Ann K. Buchholtz: 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dment,4th ed. Cincinnati, Ohio: South-Western Publishing Go.,2000,p35.
11.[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12. 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in Tom L. Beauchamp and Norman E. Bowie(ed.),Ethical Theory and Business,3rd ed.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88,pp. 87~91.
13.参见[美]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14.Rutherford Smith: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Term We Can Do Without[J].Business and Social Review,1998,P.31.
15.参见Bowen, H.R.: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er,1953.6.
16.[美]斯蒂芬.p. 罗宾斯著,黄卫伟等译:《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版,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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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参见 Theodore Levitt:The Danger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Harvard Business Review September-October,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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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参见[美]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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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水谷雅一:《经营伦理理论与实践 》 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版,第32页.
26.[美]詹姆斯?麦吉:《社会责任与商业困境》,布鲁金斯学院1974年版,第19页.
27.参见Milton Friedma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September 13.1970.
28.[日]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页.
29.Thomas Donaldson and Lee E. Preston. The Stakeholder Theory of the Corporation: Concepts, Evidence and Implication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January 1995,p.76.
30.参见 Adolf A. Berle, Jr., Corporate Powers as Power in Trust, Harvard Law Review,1931.
31.参见E. Mernick Dodd, Whom Are Corporate Managers Trustees? Harvard Law Review, 1932.
32.[美]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3月版,第191页.
33.[美]波斯纳: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1997年版,第545页,22页,547页.
34.Friedman,M.(1970).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New York Time Magazine, 13 Sept., 122-6.
35.参见Theodore Levitt: Business Should Stay Out Politics. Business Policy and Its Environment,eds. 1965.
36.[美]阿奇B?卡罗尔等著,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37.[美]克拉克:《公司法则》,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570页.
38.[美]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31页.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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