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纳税1

席建国

最近有媒体报出,有两家企业,是“盈利大户”却不是“纳税大户”,被媒体和公众评价为“为富不仁”。企业是不是应把赚钱作为惟一目标?履行社会责任是否意味着企业发展会受损?

近年来,矿难、毒奶粉、毒粉丝、污染、特氟龙、苏丹红、石蜡油……这些频频出现、触目惊心的字眼,使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

企业不仅是经济活动中的经营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国内的经验表明,企业经营和发展必然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相适应已成为现代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而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应与“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主流高端”等有机结合起来。

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

很久以来,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它的惟一目标是赚钱,它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在完成其经营目标之后,要不要完成其它的目标?企业承担其它目标(也即社会责任)后,会不会影响其竞争力?对这个目标,企业是不是可以讨价还价,并认为它是可以做或可以不做的?

一些企业会说,我已经照章纳税了,还要求我们什么?然而,这实际上涉及到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企业经营组织,尽管要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但是,在现代社会或者说在当今国内社会,企业已经不能作为一个纯粹意义之经济组织存在了。本来,经济活动就是“嵌入”社会结构之中的,而企业也只能存在于社会背景之内,企业是社会之中的企业,也是社会当中的主体,完成了纳税任务以后,并没有充分完成其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担当社会责任,这是社会的期望或者是周围大多数人的期望。企业在社会当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担当的社会责任就越来越重。

比如说环境问题,企业对环境承担的责任,不仅仅要符合一个国家的环境和生态标准,还应制定出超水平的国内国际环境标准,如此,企业才算是尽到充分的社会责任。像韩国的“蒲项制铁”(钢铁企业),他们的企业环境污染标准都大大的超过国内、国际标准。到他们的钢铁厂,会发现,和我国的钢铁厂完全是两个景象,它完全像个花园,而不像我们想的钢铁企业。蒲项制铁比中国所有钢铁厂都大,它现在年产已近2000万吨,但对环境的保护制度大大超过中国的钢铁企业。这也就是说,这个企业的目标还有对社会负责,而不仅仅是追求所谓的利润最大化。

处在社会环境这个大背景下,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必然又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出新的要求。比如“人权”,虽然“人权”有很多政治的含义,但企业确实有责任和义务来保证劳工的权益。企业对劳工的责任和标准,除了有很多相关的法律以外,更多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人权的标准应比联合国制定的标准还要高,因为组织价值观已变了。

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不论一个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企业应该说都处在正在成长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太大力量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更何况,目前中国企业中,中小企业还占大多数。由此,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小企业就不用承担社会责任了。事实真如此吗?我们看到的矿难、苏丹红、医药食品问题等等,还有现在香港对中国很多水产品,一律停止入境。有好多企业为什么会轻易就崩溃?就因为这些企业根本没想到社会责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非常重要。社会责任的意识、义务、行动和措施等,在企业的管理当中必须要有所体现,在企业的战略决策中要体现,这和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并非可有可无。

公司社会责任究竟意味着什么?

–乔治·恩德勒教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的讲演

讲演者小传

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

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前会长(2000――2004)。1943年生于瑞士,1967、1973、1976年获墨尼黑大学哲学系、里昂神学院和弗里堡大学经济学系硕士学位,1982、1986年获弗里堡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和圣盖伦大学经济伦理学博士学位。1994年后,在中国参加多项经济伦理研究和教学活动,特别是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经济伦理学。发表有18本书100多篇论文,合作主持了2000年在圣保罗和2004年在墨尔本举行的ISBEE世界大会。主要中文版著作有:《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合作的编著有《经济伦理学大辞典》、《国际商务伦理学》和《发展中国经济伦理》等。

企业组织行为通常只是依据财务或经济术语来加以界定:赚钱、股值上涨、积累或增加财富、有效使用资源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等。由于目的单一,所有非财务和非经济的东西都被看作是获得目的的手段。

在我看来,认识公司的一个更好的方式,就是把公司看作是一个具有多元目的的组织。当然,经济目的是公司的一个基本目的;然而,企业组织也应当有其社会目的和环境目的。关键问题在于,要认识到每个目的都具有天然的价值,以相互关联的方式与其他目的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对环境这一目的的追求,不仅仅是实现经济目的的手段,而且对公司自身也有意义,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责任报告和企业领袖声明,都把环境当作是公司自身的目的。

1992年,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的跨国制药公司汽巴盖基(Ciba-Gei gy)发表了除年度财务报告外的第一份“公司环境报告”,随后在1994年,又公布了“公司社会报告”。这种三份一组的报告在当时特立独行,而且开此后十多年世界公司报告惊人发展之先河。如今,我们可以发现,丰富多样的社会和环境报告让有兴趣的读者目不暇接,而且标题各异,如可持续性报告、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公民报告、能源报告、公司责任报告等等,形式、篇幅和内容也变化多端,贴在网上的更是如雨后春笋。

为使公司报告更真实、系统和有可比性,1997年由联合国官方合作机构提出了基于自愿的“全球报告倡议”。2000年该机构发表了“经济、环境和社会业绩可持续性报告指南”,2002年出版了修订版,现正在开发第三代指南,内容包括创新、数字解决和教育与鉴定程序等。

非财务报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并非因社会和环境风险影响了财务,而是因为近年来的公司丑闻使人们对财务报告信心丧失。造假账、修正财务报告结果等事件,提醒公众不要相信那些所谓的“诚实的数字”。因此,有理由设想,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会愈益引起公众注意,而且对投资者、消费者以及公司来说,都仍是至关紧要的话题。

面对人们高涨的期盼和爆炸性的信息,我建议关注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它们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理解企业组织在全球化中的作用和责任。尽管这些问题超出了讨论公司报告的确切范围,但对它们的回答必然影响到提供和理解报告的方式。第一个问题涉及伦理责任的概念;第二个问题涉及公司的目的和公司业绩的不同类型;第三个问题将引出有关公司社会责任(CSR)争论的一些结论。

一、责任是当代道德的一个关键概念

行为者的责任程度与其自由程度应该是一致的;不幸的是,人们想要拥有更多的自由,却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

在考察是否使用 “责任”(responsi bi l i ty)这个术语时,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现象。一方面,人们在日常谈话中非常频繁地使用这个术语,它意味着一种重要的道德义务。如,我们论及父母、教师、物理学家或记者的责任,指的是角色责任。但我们也期望如政府、私人部门、传媒、商业学校也许还有富国对贫国这类组织和机构采取负责任的行为。尤其是,“责任”一词广泛用在领导者的资格方面,要求领导者必须能够而且愿意承担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

另一方面,令人惊奇的是,关于领导能力的文献,畅销商业书籍和许多企业伦理教科书,大都不用这个术语,责任主体至今依然付诸阙如。无庸讳言,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责任”这一术语,而学术文献中却缺乏责任术语,这类明显反差无助于消除有关道德责任的混乱状况。

在伦理学史上,“责任”作为伦理概念还是相对新的一个现象,20世纪有许多学者发展了这个概念。德国的讨论可上溯到马克斯·韦伯1918年的著名讲演,他把“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对立起来;1933年,Wilhel mWei schedel在马丁·海德格尔的影响下对责任做出了现象学分析。我认为,沃特·舒尔茨对“责任”提出了最深刻的理解。

“责任”术语包含着对别人的问题作出反应或给予恰当的回答,类似于“accountabi l i ty”(有责任)一词。因此,责任反映了人类存在的关系结构。在舒尔茨看来,“责任”概念包含了一种两极性:一方面,是出于自由的内极或自我承诺。因此,责任有赖于、需要有内在的决断。一个负责的人不能躲在一个给定的角色后面。毋宁说,责任要求一个人超越传统道德。我们可以由此了解:对人类的自我理解是伦理学的重要基础,特别是以人类关系为核心的伦理学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出于自由的自我承诺在人际关系中有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

从这一概述来看,舒尔茨排除了韦伯的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分离。他把责任落实到作为决策者的人身上,拓展到决策者为谁负责、负什么责的具体问题上。所以,我们可得出的结论是:责任涉及三个部分:(1)责任主体,或者说由谁负责;(2)责任内容,或者说负什么责;(3)所要对之负责的权威,或者说对谁负责。这些区别可以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甄别混乱复杂的责任问题。

然而,正如不能把“责任”仅仅局限于扮演角色和遵循规则一样,将“责任”拓宽到适用于所有方面也是不恰当的。对一切负责,实际上意味着只能是对什么都不负责。我们需要区别不同层次上的责任义务:(1)在所有场合都必须满足的起码要求;(2)确定“好的规则”的社会义务;(3)对伦理优秀的理想追求。人们可以不那么优秀,但未必就是不伦理的;同样,人们如果违背起码的伦理标准,就不可能是“好的”或“优秀的”。

因此,公正也就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对超出我们力量的事情负责。基于传统伦理原则:“应该意味着能够”;行为者的责任程度与其具有的自由程度应该是一致的,换句话说,自由空间愈大,责任也就愈大。不论是在公司还是在军队,高层领导比其下属都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因此也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这并不意味着下属就没有任何责任。

不幸的是,自由与责任之间的这种基本联系,经常被人们忽略甚至拒斥。人们想要拥有更多的自由,却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自由仅仅是整个现象的否定方面,它的肯定方面是责任。自由事实上有堕为恣意妄为的危险,除非按照责任而生活。”

二、公司的目的和责任

有理由认为,公司是一个道德的行为者,公司责任的主体或承担者能够而且应当负有责任。

哈佛商学院的L.S.佩恩教授在《价值转变》一书中,考察了法律史和公司在当代深入发展的一般过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今日社会,公司无关道德的学说不再站得住脚了。”确实,除非我们承认公司是道德行为者,否则,诸如非伦理的公司行为、公司对其影响负有道德责任等说法,或者发表和承认公司责任报告等行为,就都是毫无意义的了。

我们如何理解公司是道德的行为者呢?舒尔茨的责任概念是否有助于我们找到对这一问题的答案?乍看起来,他的概念,即出于自由的自我承诺概念,似乎难以应用到组织身上。毕竟,组织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道德人。不过,我们赞同自由企业是我们的经济体制的标志。公司与人一样具有一种“身份”(这对声誉管理和品牌认知非常关键)。它追求一种目标,培育一种文化,具有某种决策自由空间,并且影响到人、社会和自然。凭借所有这些特征,有理由认为,公司是一个道德的行为者。换言之,公司责任的主体或承担者能够而且应当负有责任,这是有意义的。因此,在舒尔茨看来,关键问题在于,责任不仅由一套伦理价值观念和规范所构成,而且要落实到行为者身上。

当然,行为者可能类型不同,可能不得不与其他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强调公司是道德的行为者,并不以任何方式贬低其他道德行为者的道德责任,特别是个人和集团的道德责任。因此我们应当考察大公司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差异。

在进一步分析责任概念时,不仅需要将责任落实到负有责任的行为者身上,而且要在行为者对之负责的权威与他们所负有的责任内容之间作出明确区别。遗憾的是,“利益相关者”(stakehol der,现在通译为“关民”)理论的讨论通常混淆了这两个方面。对消费者、员工、社区和其他“关民”负有责任,仅仅意味着公司对谁应当负有责任,但公司责任的种种内容仍然不甚了了。即便我们能在公司与特定“关民”之间用一种特定方式建立起责任关系,我们仍然必须回答这种责任应当包含什么内容。而“关民”理论却对此存而不论。当然,指出“关民”理论的局限,并不是要贬低它的成就,在我看来,它的成就是:承认公司是道德的行为者,对更多的“关民”而不仅仅是股东负有多重责任。

对公司而言,目的问题是一个基本问题,因为它规定了整个组织的方向。它激励经理和员工,确立起公司成败的基准。然而,深受社会科学工具理性思维的影响,人们往往低估甚至忽略目的、目标和意义的重要性。

企业组织行为通常只是依据财务或经济术语来加以界定:赚钱、股值上涨、积累或增加财富、有效使用资源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等。由于目的单一,所有非财务和非经济的东西都被看作是获得目的的手段。

在我看来,认识公司的一个更好的方式,就是把公司看作是一个具有多元目的的组织。当然,经济目的是公司的一个基本目的;然而,企业组织也应当有其社会目的和环境目的。关键问题在于,要认识到每个目的都具有天然的价值,以相互关联的方式与其他目的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对环境这一目的的追求,不仅仅是实现经济目的的手段,而且对公司自身也有意义,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责任报告和企业领袖声明,都把环境当作是公司自身的目的。

例如,GE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杰夫瑞·伊梅尔特最近为其公司的一项清洁器能源政策作出了辩护:“我们正在跨越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门槛,做到既赢利又正当。”他提出了双重论据,为GE最近出台的研究投资项目Ecomagi nati on加以论证。一方面,这一项目是赢利的,即能取得经济目的,另一方面,它又是正当的,有助于改善环境,即达到环境目的。两者不应该是互相排斥的。这一案例以及其他许多案例,提出了一个挑战:如何做到“一箭双雕”,既追求环境目的,也达致经济目的。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改善在这里被看做是目的,而不仅仅是制约利润追求政策的结果。

事实上,这两种论证彼此都需要,因而可以形成一种综合力量。尽管“纯利润论”或所谓的“业务立场”某些情况下可能显得很有力,但它显然不是绝对的,如果它依靠的是一种不确定的因而是危险的未来的话。否则,如果“纯利润论”令人信服地占据主导地位的话,企业也就不会在奔向“贪婪的道路”上显得踌躇不决了。

在考察企业组织的多元目的时,我们可以提出类似企业的“社会”目的的思想。做一个“好公司的公民”(如同许多公司报告所宣称的那样),不只是实现经济目的的手段,而应当承认其本身具有价值。这样,公司就得到人们的尊重,摆脱了仅仅充当“赚钱机器”的臭名,真正成为一个社会行为者。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组织的多元目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宏观或制度境遇来讨论问题。我们可以理解,经济是与其他基本社会安排,诸如政治和社会文化制度密切相关的,在各个层次上都与自然相关,并直接影响到中观分析层面上的公司概念。如果假设经济和政治制度彼此完全分离,就像密尔顿·弗里德曼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著名文章所假定的那样,那么,企业是纯粹经济组织的说法就是有意义的。然而,这种分离在宏观层面上远不符合事实,那么,在中观层面上就不存在这种完全的分离。换句话说,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公司必然涉及政治的和其他非经济的活动。问题不是企业是否参与这些活动,而是说,在参与这些活动时,企业究竟是以何种方式以及应当以何种方式来参与。

公司具有多元目的;事实上,其他组织,如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都追求多元目的。人们难道不应当关心政府是否有效使用了资源并有助于国家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吗?难道许多非政府组织不是不仅具有教育目的、而且也有政治目的吗?尽管现代社会某种程度上具有“劳动分工”特征,但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有纯粹经济的、政治的或文化的组织。承认组织具有多元目的,有助于相应的组织为获得某种理解和尊重而努力。具体而言,非政府组织可以从公司那里学到如何提高效率;政府可以受环境组织的启发而改善它的“绿色”记录;公司可以学习如何发挥舆论的作用,等等。换言之,一个组织可以按照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环境的要求来改善它的业绩。“企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坏的”或“恶的”。

三、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

我们不能认为“伦理吃亏”,而是要求人们更好地遵循“伦理有价”原则。

在阐述了企业组织多元目的的意义之后,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与公司社会责任的讨论之间的密切关系。我要强调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结论:

(1)作为“出于自由的自我承诺”,“责任”是当代道德的一个丰富而核心的概念,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责任”应用于作为道德行为者的组织身上。这样做,“责任”这一在企业用语和公司报告中被广泛而含混使用的术语就得到澄清和深化。结果,对企业的决定性挑战发生了转变:人们不再仅仅追问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如欧盟曾经出现过的激烈争论那样,而是追问它是否出自公司的自由承诺。

(2)“责任”包括三个部分:a.它需要落实到一个清楚界定的责任主体或承担者身上,可能是个人、团体、组织、国家或其他实体。b.承担责任意味着回答由其他具有合法权威的人提出的问题,这些人现在通称为“关民”。这种关系不仅仅由“作出响应”来构成,如许多企业顾问近来怂恿公司所宣称的那样。因为它还具有伦理性质,意味着对是非和公正与否的关注。c.公司责任涉及到的第三部分内容,可分为三大类:经济的、社会的和环境的。“全球报告倡议”对这些相关概念和复杂问题提出了最全面一致的评估方法。

(3)如果按流行的做法,把公司社会责任与经济伦理对立起来,那么就可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与伦理无关。但我们的概念方法则是,把伦理置于公司责任的核心地位,渗透到公司的目的、规则、业绩和影响力之中。通过区别责任与义务的三个不同层次,即伦理底线、社会义务和伦理理想,我们反对在伦理与非伦理之间做简单化的选择,而是提供一种有区别的评价公司伦理行为的方式。简单化的选择不可能作出合理的伦理评价。

(4)关于公司目的的讨论,人们很容易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所谓“业务立场”产生误解。如果关心社会和环境仅仅被当作手段而不是目的,仅仅把经济的目的也就是赚钱当作唯一的目的,那么,证明“业务立场”的努力就是自欺欺人的。我们不能认为“伦理吃亏”,而是要求人们更好地遵循“伦理有价”原则。

(5)迄今为止,我们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理解,是与公司的目的、业绩、影响和责任有关的。我们使用这些术语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在这些问题上人们是否有可能达成某种共识?多年来,在有关“关民”的讨论中,“全球报告倡议”机构已经朝着这一目标跨出了一大步。显然,从“世界发展与环境委员会”所做出的可持续性定义出发,人们在“环境”这一概念上已经获得了相当高度的共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自然问题,比如能源消耗问题和空气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做出科学定义和测量的。与此相比,要想在“经济”这一概念上达成共识则是比较困难和有争议的,要想在“社会”这一概念上达成一致则更难。

(陆晓禾编译,标题为编者所加)

来源:文汇报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却仍莫衷一是。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stockholder)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stakeholder),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其中,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但从本质上,追求这一方法的公司,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

第一,公司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而社会发展同样也会影响公司追求企业成功的能力;

第二,作为响应,公司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

第三,公司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地方团体、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来实现这些利益。

来源:经济日报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是慈善捐助

●在新的环境下,一个企业要提高竞争能力,保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社会责任,这也是加速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尤其是环境问题,没有大小企业之分,所有企业都必须做,所有人都要做,没有其他选择

主持人:本报记者 王薇

嘉宾:

陈 英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峻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副所长

廖晓义 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主任

崔生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教授

话题背景:2004年5月开始,商务部倡导在企业中大力发展社会责任理念,并发掘了大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的优秀案例。3月27日至28日,“2006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国际展”在上海举行,介绍了成功的经验,也引发了企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

经营管理更需对社会负责

陈英:企业社会责任关键在于怎么去做,这应该成为所有企业的方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今年获得了世界银行发展项目特殊贡献奖,这个项目是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联合扶助中国非政府组织扶贫。这是社会责任的一个案例,但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都很广,并不局限于此。

今年2月,我们发动100家大型企业,发出了节能倡议,还动员800家企业集体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机制。预防艾滋病、关爱员工、可持续发展等等,都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议题。

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细胞,必然担负一定社会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反映在外部的一些慈善捐助上,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更需要对社会负责。由此也就体现了社会责任与竞争力之间的必然联系。

我们今年的目标是帮助1000家企业降低能耗,这就需要企业内部的变革,变则通,通则久。3月25日,我们公布了企业管理新成果126项,这里有很多关于节约、生态型企业建设的内容,中国企业正在全球化背景下,朝更高的目标努力。

张峻峰:企业社会责任大概包涵三个层次,第一是企业正常的经营;第二是符合社会道德理念和政府相关法规的行为,比如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第三是目前还没有准确、统一界定的问题,比如社会捐助等,这并不是企业一定要做的事,但很多企业都在积极实践。

崔生祥:在新的环境下,一个企业要提高竞争能力,保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重视社会责任,这也是加速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社会的要求,其实也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然要求,因为这也是一个规则。

责任没有大小企业之分

张峻峰:目前有一种现象,在国际贸易中,对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核查,针对的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但却不包括资源型出口企业,因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的产品与目的地国消费者直接相关。而且,检查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有几种得到认可的标准,比如SA8000。这些标准的应用,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推广,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整体环境。

廖晓义:我最关注的还是环境问题。环境意味着什么?不仅是发展,而且是生存。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环境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谁也不愿看到荒漠扩大、江河断流的景象,那就需要改变生产方式、消费方式。

说到可持续发展,应该考虑到发展要限制什么的问题,任何形式的急功近利的发展,都应该予以限制,这是对未来负责。还有,就是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有了钱,有了技术,就是为了达到一个心灵硬化、身体退化、环境恶化、文脉枯化的结果吗?我们的企业应该有勇气担负起对自然环境的责任。

其实,绿色消费可以影响生产、影响贸易、影响投资,利于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平衡。我们需要建立合作机制,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公众,应该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上形成合力。

陈英:我们一直讲大企业带动小企业,但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尤其是环境问题,已经没有大小企业之分,是所有企业都必须要做,所有人都要做,没有其他选择。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已经有很大进步,但还需要在企业加强营造这种责任文化氛围,尤其是企业家观念。和谐治宜,在中国是有文化基础的,这种理念在现代仍然需要强化。

在全社会形成负责氛围

崔生祥: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有重经济、轻社会的问题,把经济增长简单等同于GDP增长,并且以此考核各级官员,目前这一问题正在逐渐得到纠正,社会责任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社会发展中,实用主义的倾向令人担忧,科学发展观必须得到充分认识和贯彻。

履行社会责任,是大势所趋,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量和树立企业形象的根本。社会责任和竞争力,其实是个整体,相辅相成。不负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同时,要履行好社会责任,企业也必须要有能力。

廖晓义:负责任的企业,或者负责任的个人,都该从一点一滴做起。生态经济、适度消费、健康消费,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济发展其实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不一定非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中国有自己的生态、文化优势,应该寻找自己的路。

陈英:负责任的企业离不开文化。现在有不少工人在操作中被压断手指、胳膊的事故,除了企业管理漏洞外,缺乏安全文化也是背后的原因。企业的文化体现在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如何对待所处的自然环境,这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琢磨的。

我们讲责任竞争力,最终的目标还是为了持久的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和环境安全。在宏观层面,要充分理解和认识企业社会责任和竞争力之间共荣共生的关系,并逐渐形成一种政策支持的氛围。在微观层面,则要开发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企业间互相学习,更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

张峻峰:在目前的情况下,让更多的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第一要积极宣传,第二要做好培训。

企业社会责任,应该以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现有法律贯彻实施为起点。很多人对企业社会责任还存在误解,局限于细枝末节,比如把一些公益活动等同于社会责任。这说明全社会还缺乏对社会责任的全面理解,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会有好的实施环境,也有可能使良好的愿望走入歧途。

培训也十分重要。如果将在某一场合大张旗鼓进行捐款等同于社会责任,就相差很远了。很多企业还只知道社会责任这个名词,却并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这就需要培训,不仅在企业界,也要在全社会形成负责的氛围。

《华东新闻》 (2006年03月30日 第三版)

从反倾销浪潮看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2

第六点,在国际贸易或者跨国投资中,质量技术标准保护的是进口国消费者的利益,而企业社会责任保护的是生产国和出口国的利益。所以,对中国而言,没有理由去抵触这个。

接下来,有必要谈一下CSR(企业社会责任)和劳工保护的问题。我曾经去很多企业做调查,尤其是加工贸易行业,血汗工厂太多了。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为什么能低价出口?为什么能做到无限度地降低成本?根源就是国有企业没有成本核算的概念,到现在很多出口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还有一点,我们有一部分竞争力的确是通过实实在在的资源优势换来的,但还有一部分是违法的。比如,随意削减环保成本,削减劳工成本。毫无疑问,这对企业来说是最方便的事情——既然政府不管这个事情,我为什么不这样做。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逼着企业往底线伦理以上走。

针对企业随意突破底线,削减劳工和环境成本的违法行为,政府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同时,必须让员工有自我保护的权利和能力。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工人自己组建工会。举一个例子:沃尔玛的事情,炒了很多年,说沃尔玛不成立工会,说它违法。我想问问, 没有工会的沃尔玛对员工权利的保护比起我们国家许多成立工会的单位,究竟是高还是低?你可以让沃尔玛员工自己说,存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存不存在违法加班的问题,再跟我们国家成立工会的机构比一下,看结果怎么样。所以,逼着成立工会有什么意义呢?工会只是保护员工权益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不是幌子,把工会成立了,最后工会不但不能保护员工的利益,反而帮着资本家损害劳工的利益,这难道是真正的工会吗?

任泉(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中心研究员):出口低价竞争的危害显而易见

国外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加剧,与中国企业的出口低价竞争密不可分。出口低价竞争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危及中国资金的安全。二是导致“贫困化增长”,出口效益下降和利润流失。三是造成贸易摩擦频繁发生。随着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外贸经营主体日益增多,低价竞争愈演愈烈,从国内发展到国外,情况非常严重:一是低价竞争的出口商品范围逐步扩大;二是原材料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低价竞争加剧;三是价格竞争蔓延到机电产品出口,增量没有增收;四是参与低价竞争的企业愈来愈多。

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的调查,2002-2004年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还有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港澳台企业年平均效益增长33%,但是职工工资增长为零。另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05年以前31省区制定的工资标准没有一个达到国际认可的占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北京达到24%,深圳达到18%。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据河北省总工会2005年对1021家调查,达标的企业仅占58%,达标的职工仅占59%。企业职工工资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都应认真审核劳动力成本,该发给职工的工资必须发给职工,该补发给职工的补贴也必须补发给职工,最彻底的办法是为职工增发工资。与其让外国征收反倾销税,还不如在国内用这部分为职工增加工资或补贴,增加企业生产成本。这是治理恶性价格竞争的釜底抽薪之术。

贾品荣(中国传媒大学公关舆情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有六点战略意义

企业主要的社会责任有哪些呢?与员工分享成果和尊重员工是首位的社会责任;对产品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的核心责任;对环境的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重要的内涵;对弱势群体的责任是企业目前最大的社会责任。

就当前的中国而言,强调社会责任有六点战略意义:

其一,经济的深层次发展,需要更多的社会责任。经济的发展本身会造成更多的贫富差别,而市场并不存在着解决这些问题的机制。所以,当经济越来越发展、全球化越来越深入的时候,社会的问题也会越来越严重;而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政府,另一方面需要企业本身的参与——因为企业也是造成这些问题的直接原因之一。

其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利于扩大内需。造成目前国内需求不旺、内需乏力的三个因素: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大尤其是中低层的收入;现在对市场经济引起就业的不确定性增加,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人们就必须要储蓄,消费需求受到抑制;在消费需求上,缺乏新的消费热点。因此,扩大内需,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如果能改善农民工待遇和推动社会保障,则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其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从外贸发展来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对出口企业形成压力机制,加快外贸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传统的外贸增长方式不但容易引发贸易摩擦,从长期看,也不利于这些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升级,甚至会丧失现有的竞争优势。同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进一步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早日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代经济运行不但要有会计成本意识,还要有社会成本意识。社会成本是一个社会因个人或团体从事一项活动所增加的负担。这种活动或为生产性的,或为非生产性的;而这种负担或可计量,或不可计量。像厂商们为处理生产后剩下的废料所需要的成本,或为购买灭烟、灭尘设备所需要的成本是可计量的社会成本;又如,工厂与汽车所制造的空气污染,高声播放音乐或汽车乱鸣喇叭所制造的声音污染,化学工厂倾倒的废水流入河溪致所经之处生物全毁而产生的水污染等,则是难以计量的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之重要性不仅在于它赋予经济成长更实在的含义,而且在于它赋予社会福利一个更有价值的指标。

其五,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中国企业的新形象。

其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消除国际社会的“中国威胁论”,树立“中国贡献论”。占领国际市场,既是个策略问题,也是个战略问题,我们在寻求外部发展空间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国际市场的接受能力。而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本报记者 崔克亮)